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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作为新经济毒瘤,再难剜除也得剜

时间:2016-12-07 10:11|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编辑: 网友评论

 作者:佘宗明

  在整个网购行业乃至整个互联网领域,刷单无疑是个难以剜除的毒瘤。而据新华社报道,就在日前,我国首例电商平台状告刷单团伙案已获法院立案——国内最大电商平台向法院起诉,状告刷单平台“傻推网”涉嫌严重危害市场竞争秩序,索赔标的216万元人民币。

  电商平台状告刷单平台,这是“全国首例”,这也赋予了其某种标志性意义。对电商平台而言,这主动为之的动作中也多少带些无奈成分:要知道,刷单如今已成产业链式的存在——有媒体此前就起底网络“刷单工厂”,揭露了从刷单组织到部分“爆款”“零差评”电商产品和“高信用等级”网店的完整产业链条。

  而刷单猖獗,侵蚀的远非那些听信刷单评价买到假货、残次品的消费者的权益,更是整个互联网商业生态。毕竟,在曝光度决定购买行为的商业模式下,花钱刷单,会让某些网店刷得信用的同时,也会让本有可能获得销售业绩的店铺则失去了公平交易机会,电商平台则为此遭受着信誉损失,这容易造成多输局面。为之埋单的会是市场参与各方,有网店店主曾在受访时,直言“刷单是找死,不刷单是等死”,就道出了扭曲生态下零和乃至负和博弈的事实。

  刷单更长远的危害,则在于对大数据积累质量的损害。眼下征信在社会中起到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它已成为植入信贷及很多商业服务肌体的“芯片”,我国征信体系也正在建立。可刷单就是以造假方式,破坏以真实性为生命的征信数据。

  正是意识到刷单之弊,电商平台方还有工商监管也没少开展过打击。媒体报道曾提到,阿里巴巴携手重庆工商端掉亿元流水刷单平台;菜鸟网络也在以网点为颗粒度打击空包炒信,并协助监管部门进行行业信息安全管理。而京东此前也表示,采用了基于大数据的反刷单系统。今年“双11”前,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邀请几家电商平台和互联网公司,共同签署《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书》,正式向刷单宣战。

  而这次,阿里巴巴在向职能部门举报涉事刷单平台致其被查后,又诉诸法律手段,提起诉讼、向其索赔,这也是以不姑息的维权方式实现了治理升级。当电商平台对刷单动真格地围剿,它也必然抬高刷单的为恶成本。

  起诉本质上就是种线下打击。而刷单虽肆虐于线上,其根源仍在线下,那条黑色利益链也会贴地孳生,这也需要线下的严厉强效监管。

  囿于基数众多,还有需求难绝,刷单在现实中俨然屡打不绝——虽然它是黑色的,可有些网店卖家要赚钱、要流量、要成交量,刷单则成了解决其痛点的快捷键;刷单平台的牟利也是建立在低成本上,二者勾兑的利益驱动很难消弭。这的确需要优化某些商业规则,如建立多维度网店信誉评估体系,将其跟那些易“刷”的指标脱钩,让卖家找目标客户、消费者找所需商品之间实现更合理的对接。但它最终还是要依托鞭长能及的监管,跟电商平台方的规约打击形成合围。

  商务部拟公布的《商品流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就明确提出,交易场所内“禁止经营者自行或通过他人虚构信用评价”,网购刷信誉、虚构信用评价等将成为违法行为。之前像阿里巴巴已组建专业队伍持续追踪刷单团伙的线下行踪,也以内部处理和线索报送等方式,协助工商等部门执法。

  但目前看,有些监管层面的执法仍显乏力。最起码的,就是对刷单的处罚仍很轻,“傻推网”组织刷单轻松非法牟利200多万,但只被处以10万左右的行政罚款,它已成事实上的罚酒三杯,很难起到切实震慑作用。在此背景下,提高其违规违法成本是应有的举动——对其违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该罚没须罚没,必要时还应施以惩罚性处罚。

  刷单就是与互联网新经济伴生的阴暗面。但在新经济已成我国经济新引擎的语境中,这个巨大的“毒瘤”即便再难剜除也得剜,让新经济跟有些疮疾尽早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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