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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工体制改革为国企改革注入新动能

时间:2018-05-09 16:03|来源:未知|编辑: 网友评论

  锐观察 夏金彪

  作为国企改革中身份特殊的一支,军工科研院所改革引人关注。日前,国防科工局、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自动化研究所转制为企业实施方案的批复》。这意味着,中国兵器装备集团自动化研究所成为本次军工科研院所分类改革中批复的第一家转制为企业的单位,标志着生产经营类军工科研院所转制工作开始迈入实施阶段。

  2017年7月,国防科工局召开了军工科研院所转制工作推进会,印发了《关于军工科研院所转制为企业的实施意见》,宣布启动首批41家军工科研院所转制工作。

  我国的军工科研院所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依照前苏联军工科研院所体制的模式建立,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运作。军工科研院所转制是中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全面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了解,军工科研院所转制的目的是,真正建立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打造更加面向市场的产业化能力,具备适应市场化运作模式的经营管理能力。军工科研院所将逐步转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直接从事武器装备的研究发展及民品开发,建成多种所有制的混合型经济体系,逐渐减少科研经费的投入,把军工科研院所推向市场,争取实现由“政府主体型”向“企业主体型”转变。

  应该说,我国军工科研院所的产权关系还不明晰。军工科研院所隶属于军工集团公司,它的资产、资产管理、行业管理权限归属不同的国家部委,军工集团公司与所属科研院所并未形成真正的产权关系,限制了军工科研院所的活力。

  目前,军工企业国有股一股独大问题依然较为普遍,单一性投资的主体结构没有打破,在企业的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管理、品牌管理等方面和现代化企业的要求之间尚有比较大的差距,极大地影响了军民融合产业的发展。

  多年来,我国军工企业积累了大量先进技术,掌握了资源优势,科研院所转制将进一步能激发企业活力,加快研发成果转化为批量生产的能力,军工企业的发展水平和盈利能力将会进一步提高。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认为,在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带动下,军工体制改革将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改革国防科研生产管理和武器装备采购体制机制,也为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国防科技工业体系扫清障碍。同时,军工企业资产证券化的不断推进,将为资本参与军工行业带来机遇。

  据了解,此次批复的中国兵器装备集团自动化研究所是专业从事自动化与信息化技术的军民融合型研究所,也是军工科研院所改革首批试点和混合所有制改革首批试点的单位,其在人员、土地、财政税收、资产处置等方面的政策推进对其他院所后续转制具有指导性意义。

  李锦预计,军工科研院所转制是2018年国企改革的重头戏,2018年-2019年将成为军工科研院所转制和资本化的高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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