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产经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经聚焦

张文中无罪为何如此珍贵?商界奇才不再都在监狱里!

时间:2018-06-06 22:56|来源:未知|编辑: 网友评论

 

摄影者: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
摄影者: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

  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无罪,原审判决已经执行的罚金,追缴的财产依法返还。

  张文中一案的平反,可以说是中国企业界和司法界的一件大事,是改革开放以来罕见的重大涉产权经济案件平反,极具标杆意义。

  时至今日,除了张文中案被平反以外,另一单被最高法决定启动再审的重大涉产权案件顾雏军一案亦将水落石出。

  12年前,一阵“著名企业家出事入狱”飓风,席卷了众多企业家。除了张文中,还有创维的黄宏生、德隆系的唐万新、格林柯尔系的顾雏军、三九企业集团的赵新先、航油大亨陈久霖等。这份名单很长,《创业家》创办人牛文文曾经这么形容那阵飓风:他们都倒在了“企业家能力与所占据社会资源量的配比不适当”这块老石头上。

  现如今,企业家们终于迎来了人身权、产权更具安全感的时代。

  张文中和他的物美

  张文中,这个名字对很多人来说显得比较陌生。但在同时代的人看来,他当年的成就不亚于零售业商业巨子黄光裕。

  张文中是山东人,出生于1962年。

  1983年,他从南开大学获得本科学位,在大庆油田短暂工作一段时间后回到南开大学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毕业后,25岁的张文中进入国务院国家发展研究中心工作。1990年获得了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研究所的博士学位,随后,张文中到斯坦福大学做系统工程学博士后研究。

  在那个年代乃至今天,张文中都可以说是个不折不扣的学霸。

张文中
张文中

  1992年,中央政府允许成立股份制公司,大批年轻人“下海经商”。张文中在时代的浪潮中看到了机会,邓小平南巡讲话与其在斯坦福大学的博导拉尔森教授给了他下海的信心。那一年下海的人统称为“92派”,“92派”也被称为“中国商业的希望”。

  据企业家陈东升所说,以1992年作为分界线:

  要是提前5年“下海”经商,人们会说你是犯了错误才这样做;要是提前3年“下海”,人们会说你是混不下去才这样做的;而1992年被视为“下海”的最佳时机,下海的人都被视为英雄。

  当时的张文中一定想不到,多年后,他成了那个时代的“英雄”们最热切关注的对象。

  彼时的陈东升和张文中是同事。

  两人一同供职于国务院,陈东升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担任《管理世界》杂志的主编,而张文中则在国务院国家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宏观经济。两人撇下铁饭碗,放弃体制内优渥的薪水下海经商。

  张文中下海创办的第一家公司叫卡斯特,主要推行自行研发的超市POS机,是中国最早的高科技企业之一。真正让张文中声名鹊起的是1994年他创办的物美超市(WU MART)。零经验跨界创业,张文中拿出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利用在美国留学时对美国大超市的观摩研究,依葫芦画瓢地从厂家那边定了一批货架,把商品摆上去,做起了零售生意。

物美超市
[page]分页标题[/page]
物美超市

  当时国内还没有超市的概念,人们逛街只去百货大厦、供销社、菜市场这种零散购物点。

  物美的超市模式宛如一匹黑马,以价格低廉(商品基本低于市价20%)、商品贴近生活为主打优势,大受顾客喜爱,营业额迅速破亿。

  尝到了甜头的物美,自然是想扩大生意版图的。作为草根创业者,一无靠山二无资源。

  当时很多的商店都在国企系统运营。思前想后,张文中决定与国有商店合作,通过租赁、合作、托管和合资等协议方式,改造旧式副食店和菜市场为超市或便利店进行扩张。

  这一招让物美迅速拓展了版图,也为其迎来了北方超市龙头老大的地位。

  2003年,张文中带着物美到香港创业板上市。随后张文中通过收购的方式,进一步扩大了物美集团的版图,这些收购对象包括:美廉美超市、正大集团旗下卜蜂莲花部分门店、控股宁夏新华百货(600785,股吧)、浙江供销超市、乐天沃尔玛22家超市。

物美赴港上市
物美赴港上市

  用收购的方式拓展版图,这不论在过去还是时下都是最快捷、最有效的手段。借助物美带来的财富和声望,张文中在2014年登上了国内福布斯富豪榜,以125亿元身价排行第125位。

  2015年,物美集团登上国内500强企业榜单,排名第205位。

  然而令所有人大跌眼镜的是,2006年,张中文因为一名高官的落马被中纪委调查。2008年,以“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为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失去灵魂人物的物美集团,一下子乱了阵脚。

  张文中锒铛入狱,外界猜测与一个名叫刘志华的高官落马事件有着间接的关系。

  刘志华的落马牵扯出许多人,不少商人被带走调查。这些人,有的蒙受冤屈,有的吃尽了苦头,有的已经死去,有的至今仍在狱中或等待平反或罪有应得。

  张文中也因刘志华落马,被中纪委带走协助调查。

  在中纪委的调查中,并没有坐实张文忠与刘志华落马案有关联,但怀疑其向刘志华行贿,皆因物美集团赴港上市时,为了感谢前来捧场的刘志华,张文中象征性地赠予了刘志华1000股物美股票。

  事实上,在座很多嘉宾都获得了这1000股股票,并非刘志华独有。

  而刘志华与张文中的往来,仅仅是张文中决定与国有商店合作,通过租赁、合作、托管和合资等协议方式有关。有传闻张文中向刘志华行贿过亿股票,但这个说法最终被否定了。

  万万没想到,刘志华落马只是扯开张文中案的冰山一角,随之而来的是,张文中被查出三项罪名:“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这“三座大山”最终还是把张文中送进了监狱。

  从2007年,张文中被河北衡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开始,这长达12年的冤案经过如下:

  2006年,张文中被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带走协助调查;

  2007年12月25日,张文中被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向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8年10月9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张文中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处罚金五十万人民币。审判后,张文中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9年3月,张文中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对张文中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0万元;[page]分页标题[/page]

  2013年2月,张文中向河北省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2015年12月,河北省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张文中的申诉;

  2016年10月,张文中向国家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2017年12月27日,国家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并择日公开开庭审讯;

  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宣判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再审一案,最高法改判其无罪,原审判决已经执行的罚金,追缴的财产依法返还。

  张文中身上三大罪名“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在2018年5月31日被全国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认定为:

  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无罪判决”不但还给了张文中该有的尊严和清白,对于张文中来说,这份迟到的正义依然无比珍贵。对创业家来说,也是振奋人心的消息。

  一个企业家的“原罪”

  万通集团董事局主席冯仑是最早提出“原罪”概念的人。2006年,学术界和企业界掀起一股“民营企业原罪之争”。当时的学术派以郎咸平为代表,接连向牟其中、李东生、张瑞敏、顾雏军等企业家开炮。其中,最知名的当属郎咸平与顾雏军的“郎顾之争”。

  2004年,郎咸平在复旦大学发表了《格林柯尔: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声称顾邹军利用收购行为侵吞国家财富。格林柯尔系的顾邹军选择了与郎咸平正面交锋。交锋的结果是,顾邹军引起了证监会的注意,最终于2005年8月被捕入狱,2008年1月,顾雏军以虚假注册等罪名获判有期徒刑10年。狱中从未认罪的顾邹军,出狱后大胆揭发广东证监会三位官员的腐败行径,指控其做伪证让其含冤入狱。

  郎咸平认定民营企业“用不正当手段行贿牟取暴利”,这是一种“用现有法律去批判民营企业诞生之初的一切行为”的观点。这与冯仑定义的“原罪”是相反的。冯仑认为,民营企业的“原罪”是指民营企业家创业之初经历的“民营企业最初逻辑上的发展悖论和体制环境中一些不妥的制度安排”。

  关于“原罪”,冯仑曾以1993年出台的《公司法》为例:《公司法》出台之前,相当于农村大院里,没有规则,没有跑道,没有教练,被认定跑错了,还不一定服气。1993年有了《公司法》以后,有法可依了,就不叫原罪,叫现罪,对于现罪,有事说事,有罪罚罪。按今天的标准看 1993年之前的民营企业历史,要求都是 100%正确的,这叫历史的不公平。

  关于企业如何在特定历史环境下打好手上的牌,冯仑在《野蛮生长》中提到万通的“大象哲学”。他认为在中国做事情,应该做大象,第一不争,第二后发制人。

  出狱后的顾雏军也曾如此评价当年参与的“郎顾之争”:“他(郎咸平)是一个明星,我不应该与一个戏子辩论企业问题”。

  企业家出事并不罕见,但在2006年,大批出事的企业家大多与当时落马的政府官员有关联,如张文中受刘志华落马事件的牵连,石油民企老总龚家龙被捕事因与国企错综复杂的关系等等。

  这些企业家当中,除了部分确有的违法犯罪的问题,更多的是逃脱不了的“民营企业原罪”问题。

  2006年,企业家们卖企业成风。一连串的企业家因为官员的“双规”,进而被带走“协助调查”,致使企业家们非正常退出的比例加大,花费数十年创办的企业被外资基金轻松收入囊中。

  企业家们一度人人自危,人身权和产权得不到保障。联想控股总裁柳传志曾经表示,如果都这样追究下去,没有企业是好的了。可以说,企业家的原罪问题其实反映了社会对企业家的态度,以及政府对社会财富的导向。

  张文中案的意义

  张文中一案,其实就是暴露了当前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案不立、违法立案、问责企业家及其企业,非法占有、处置、毁坏企业及企业家财产(思客独家专访内容整理)。[page]分页标题[/page]

  张文中的辩护律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左坚卫教授曾谈到张文中一案为何是标杆性案例:

  从形式上看,张文中再审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本部提审的第一起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一起全案纠正、宣告无罪的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充分显示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的决心和勇气。

  从实质上看,最高人民法院在再审张文中案的过程中,严格遵循了罪刑法定和疑罪从无等刑事法治原则,彻底纠正了原判的错误,从实质上充分保障了企业及企业家的合法权利,维护了公平正义(思客独家专访内容)。

《给40年的一封信》张文中演讲现场
《给40年的一封信》张文中演讲现场

  2018年2月28日,张文中在亚布力论坛《给40年的一封信》的演讲中提到:

  最高院再审张文中案的意义,也不仅仅是案件本身,不仅仅是还我清白,而是党和国家对企业家群体的关注,对企业家精神的弘扬,对企业家创业环境的营造,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推进依法治国的又一个新起点。

  张文中一案的平反,引发一众创业家热泪盈眶。潘石屹、柳传志等企业家由衷地表示,这对于一个民营企业家来说,是个振奋人心的消息。

为张文中的演讲而起立鼓掌的企业家们
为张文中的演讲而起立鼓掌的企业家们

  企业家、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在谈张文中案时表示,企业家受到不公正待遇可以申辩是好事,提倡国家设立奖项颁发给优秀企业家。企业家、全球CEO发展大会联合主席柳传志表示,法治环境公平对企业家来说很重要。

  沉冤得雪的张文中已经归位物美集团。自从2006年被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带走后,物美便错过了中国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兴起的黄金十年。错失发展机会的物美集团,目前正加紧布局新零售。

  张文中带领的物美集团是否还能继续昔日辉煌?我们且拭目以待并送上祝福。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金融八卦女频道。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TAG
780*90 广告位
370宽 广告位
滚动播报
370宽 广告位
370宽 广告位
370宽 广告位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商务合作 QQ:2713090406

未经本站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中国互联网协会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中国文明网传播文明

Copyright © 2021 中国产经网 Twsp.net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 Powered by twsp.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