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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划界限额 惠金贷不忘普惠初心

时间:2016-08-31 15:07|来源:未知|编辑: 网友评论

    经过8个月的征求意见,8月24日,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标志着网贷行业正式进入监管时代。《暂行办法》一出,可谓是有人欢喜有人愁。
 
    业内不少人士对《暂行办法》进行了大规模的解读。其中惠金贷董事长刘召会认为:整个《暂行办法》的细则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点:一、将P2P定性为小额借贷,并划了个圈,规定了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贷机构及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余额上限的“20-100-500万”细则。二、进圈的难度更大了。包括要去金融办备案、要求银行存管和ICP许可证等等。
 
    惠金贷董事长刘召会还表示:P2P网贷作为数字金融的一部分,为普惠金融做出一定贡献,利用互联网手段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但近两年P2P网贷行业的发展中也出现一些问题。P2P网贷是于依托网络技术的新型金融模式,它为传统金融覆盖不到的人群提供补充服务。要坚守P2P行业发展的本源,通过互联网手段解决普惠金融和传统金融的痛点和短板。
 
    另外,发挥普惠金融作用要控制风险,才能行稳致远。使用新技术、新业务的同时要警惕风险蔓延。互金发展好不好,在于风险控制好不好。以借贷为例,风险控制不好就无法持续。由于P2P网贷行业风险的复杂性和外延性,要将法律风险、信用风险、运营风险、技术风险可控降到最低。行业也要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客户持久行业才能持久。强调平台信息披露,完成银行存管、信息共享,坚守监管要求。
 
    刘召会先生最后表示:惠金贷平台自身不忘普惠初心,一直致力于普惠金融,坚持以小额车贷作为平台的借款模式。这样既符合了《暂行办法》中的小额借贷限额规定,又有效的控制了风险。同时惠金贷平台在《暂行办法》出来之前就曾和对多家银行就银行存管问题进行接触洽谈,现已进入最后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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