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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金贷:P2P平台合规路已明,美好未来已不远

时间:2016-09-27 16:31|来源:未知|编辑: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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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P2P行业在我国诞生以来,这个行业就充满了争议,有人看好、有人唱衰。在经历了2014~2015年P2P平台大爆发以来,P2P平台的高“跑路”概率又让P2P行业的名声臭大街了。P2P行业的混乱不仅坑害了大批的投资人,还扰乱了金融市场,加剧了社会矛盾。针对P2P行业的乱象,政府对P2P行业进行了多项的整治措施,先后出台了多部的监管政策,其中以近期由银监会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准,也更为严格,给P2P平台预留为期一年的自我合规时间。
 
    近日,记者采访了P2P行业中的车贷平台中的惠金贷网贷平台,就P2P网贷行业的前景与银监会所颁布的《暂行办法》进行了交流。
 
    惠金贷平台董事长刘召会先生表示:要想了解P2P的前景就要先了解P2P究竟是什么、它的定位。P2P是普惠金融、关注小微企业、农民及城镇低收入人群等弱势群体,让他们能更加便利地参与到整个经济发展过程中来。在助力小微企业融资方面,互联网金融借助大数据征信以及人工与智能的风控优势,具有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无法代替的天然优势。
 
    现在普惠金融,已经上升到国家意志层面。G20杭州峰会上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青年创业等方式,减少全球发展不平等和不平衡,使各国人民共享世界经济增长成果”的观点。据凤凰财经报道,今年有3个关于普惠金融的重要文件递交于G20杭州峰会,这将有益于全球普惠金融的操作执行。所以我对网贷行业的发展一直都抱着美好的憧憬。
 
    刘召会先生还表示:在《暂行办法》发布后,我们平台就积极响应并认真研究了细则,按照监管办法的精神规范平台的经营。《暂行办法》中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并根据此前的征求意见,增设不的从事债权转让行为、不得提供融资信息中介服务的高风险领域等内容。规定对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实行分账管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资金存管机构与网贷机构应明确约定各方责任边界。还指出了P2P平台不得发售金融理财产品、不得开展资产证券化等形式的债权转让等十三项禁止性行为。不仅如此,《暂行办法》出台后,也是大大的清理了一批不合格的P2P平台,同时也让一些信念不是很坚定与经营不善的P2P平台知难而退。
 
    所以《暂行办法》不仅给P2P平台的合规之路指出了明确的方向,而且剔除了P2P行业中大量的硕鼠式的P2P网贷平台,改善了P2P行业的不正之风。而且在细则发布后不久,惠金贷就完成了3000万元的资本实缴,这大大提高了平台抵御风险的实力。
 
    最后,刘召会先生还表示:根据《暂行办法》来看,对于P2P网贷平台,只有响应政策、符合监管,再不断增强自身实力,落实好资产端的拓展及开发,修炼好企业内功稳步发展。在接下来,惠金贷将会依托上海堂仁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多年的经验,深入研究车贷金融,稳健开发平台上线资产,在风险可控情况下,丰富平台上线资产的供应类型。P2P网贷作为时下具有争议的发展中行业,需要大家更多的细心呵护,才能健康成长。P2P美好的前景就在不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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