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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厦设2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

时间:2018-03-06 08:43|来源:未知|编辑: 网友评论

 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启亮 通讯员/程思敏)近日,塘厦镇出台了《塘厦镇产业经济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设立每年2000万元的专项资金,重点在土地统筹、工改工、大项目引进、企业培育、重大项目投资建设、智能制造发展、企业质量发展、节能减排、上市企业培育、电子商务发展、企业参展等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社区给予支持。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至2020年6月30日止。

    鼓励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办法》规定,将努力改变塘厦镇缺少大型龙头企业等产业现状,鼓励引进上市企业、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智能装备核心零部件和重要领域项目,以及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房地产项目不列入引进范围)。

    对新引进的上述企业,镇财政按企业当年所缴纳主体税种税收额中镇级分成部分的15%给予奖励,第二年至第三年,按企业当年缴纳主体税种税收额比上年增加额的镇级分成部分的30%给予奖励。

    为积极推动土地统筹,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做强存量企业,提升增量水平,《办法》明确,对新落户在统筹土地上的工业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将对提供土地的社区给予奖励;涉及多个社区同时提供土地的,奖励金额将按照社区提供土地面积比例进行分配。同时,还将加大对“工改工”项目的扶持,强化对土地的二次开发利用,鼓励园区、社区统筹现有持证(集体或国有)工业厂房用地,推动退出市场企业引入新的优质大型工业项目承接、租赁厂房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

    智能制造项目最高可获100万元奖金

    《办法》还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大项目、大型骨干企业、企业智能制造项目分别进行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

    对新引进大项目及镇内现有达到一定规模,且增资或增产较大的优质企业给予奖励。只要符合条件,每个项目累计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同时,对于年营业额达10亿元人民币的企业,其营业额连续两年保持增长的基础上,年营业额对比上一年每增加2亿元,奖励10万元人民币,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办法》还支持新认定大型骨干企业和鼓励大型骨干企业“上台阶”。对新认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的市大型骨干企业,以及自认定3年内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镇财政将按照市奖励金额,给予20%的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为推动制造企业智能制造升级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智能制造项目,塘厦镇将给予资助或者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此外,在质量发展、节能降耗、上市培育、电子商务、企业参展等方面,只要符合条件或者取得成绩,都会给予资助或者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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