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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起诉抖音今日头条不正当竞争 因认为遭恶意诋毁|腾讯|抖音|今日头条

时间:2018-06-05 22:34|来源:未知|编辑: 网友评论

  新浪科技讯 6月5日上午消息,海淀法院发布案件快报称,因认为“抖音”和“今日头条”恶意诋毁商誉,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两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1元。6月1日,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两原告诉称,其所提供的微信软件自发布以来,获得广大用户的信赖。近期,为配合广电总局等部门对短视频的监管整治工作,腾讯公司制定了短视频在微信内的展示规范。相关规则一视同仁,涉及的范围既包括“抖音”“快手”也包括腾讯自运营的“微视”等短视频。但针对腾讯公司正常的微信平台治理及经营行为,“今日头条”和“抖音”却以打击报复、实施不正当竞争为目的,相互配合,陆续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贬损诋毁腾讯公司商誉。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抖音”“今日头条”创始人在其朋友圈公开指控腾讯公司封杀“抖音”;通过“抖音短视频”官方头条号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抖音的朋友们,对不起》;“抖音”CEO公开指控腾讯搞垄断、搞小动作;“抖音”在用户提示消息中以误导方式称“腾讯屏蔽了您要分享的抖音链接”;“今日头条”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多次诋毁腾讯公司封杀其旗下“抖音”等产品;“今日头条”法定代表人以粗俗的语言公开诋毁腾讯公司“微信是最大的谣言集散地”等。

  两原告认为,“今日头条”及其旗下的“抖音”都是与腾讯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互联网服务主体。两家公司相互配合,对腾讯公司的正常营业活动进行诋毁,已严重侵害了腾讯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给腾讯公司造成极大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构成不正当竞争。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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