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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已累计投资超过210家生态链企业

时间:2018-06-12 02:26|来源:未知|编辑: 网友评论

  C114讯 6月11日消息(安迪)证监会官网今日披露的小米集团公开发行存托凭证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8年6月7日报送)显示,小米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至此,小米成为CDR试点的第一单申请。如无意外,小米集团将有望拿下“港股同股不同权第一股、CDR发行首家”两项第一。

  CDR(China Depository Receipts)是指中国存托凭证,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继公开征求意见一个月后,证监会已经于6月6日正式发布了《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同时发布的还有创新型企业上市的细则文件,这意味着,创新型企业通过CDR形式在A股上市进入了实际操作阶段,中国资本市场中的新经济企业数量将逐步增加。简单来说,CDR是代持股票的一种凭证。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实施CDR可以在基本不改变现行法律框架的基础上,实现境外上市公司回归A股。

  CDR招股说明书显示,小米已累计投资了超过210家生态链企业,其中超过90家公司专注于发展和生产智能硬件产品。小米与生态链企业共同设计和研发生态链智能硬件产品,并由生态链企业组织产品的生产,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生态链企业生产生产完成后将上述生态链产品出售给公司,公司通过自有渠道和第三方分销渠道实现对外销售,公司与生态链企业按照约定的比例对销售收益进行分成。

  CDR招股说明书同时显示,小米对生态链企业的投资均为参股投资,不寻求控股权。在权利义务方面,小米与生态链企业共同设计和研发生态链产品,小米独家或与生态链企业共同享有生态链硬件产品的设计专利及技术专利;生态链企业需严格遵循公司要求的生态链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完成后,生态链企业只能将协议约定的小米定制产品销售给公司,不能私自对外销售,在不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公司需按照约定买断上述产品;产品最终销售完成后,公司按照约定的比例向生态链企业就所实现的利润进行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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