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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监测丨化工行业监测

时间:2018-06-26 04:07|来源:未知|编辑: 网友评论
2018.05.01-2018.05.31债市

  新发债——本期新发7只债券,共募集资金39.30亿元,以公募发行为主,发债总额环比下降73.93%,涉及发债主体6家,主体信用级别为AA及以上。

  债市波动——无。

  债务到期情况——5月,化工行业共有13只债券到期兑付,大公评级的债券共有4只,均已按期兑付。

  行业

  行业数据——5月化工行业景气度指数和化工产品价格指数均有所回升;原油价格持续呈上涨趋势;AA级别利差呈上行趋势。

  行业政策——生态环境部发布8省(区)环境保护督查整改方案。

  【点评】生态环境部加大环保力度。

  企业

  评级调整——本期共1家评级调整企业。鹏元资信调高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债项级别。

  债务违约——无。

  石油化工——柳州化工发布6起诉讼纠纷的进展公告。

  【点评】起诉纠纷涉及金额较大,可能对企业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石油化工——东华能源(002221,股吧)回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起诉纠纷的问询。

  【点评】起诉纠纷对企业未来的经营并无明显影响。

  化学制品——辉丰股份(002496,股吧)发布环保情况整改公告。

  【点评】公司被处罚后对环保情况进行整改。

  一、本期行业债券市场情况(一)新发债券统计

  本期新发7只债券,共募集资金39.30亿元,共涉及主体6家,主体信用级别均为AA及以上。本期新发债券规模环比下降73.93%。

  截至2018年5月末,化工行业存续债375只,存续债券共涉及发债主体117家,债券余额3,194.11亿元。本期化工行业新发7只债券,发行总额为39.30亿元,发行债券类别涉及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本期新发债券数量环比下降53.33%,新发债规模较上月下降73.93%,发行额减少111.43亿元。

  本期新发7只债券中,债券期限为1年及以上债券数量为3只,发行方式均为公募;本期涉及的发债主体共6家,主体级别均在AA及以上,其中1家主体为AAA,4家主体为AA+,1家主体为AA;评级机构中,大公评级3次,中诚信国际评级3次;债券类别来看,短期融资券4只,中期票据2只,公司债1只。

(二)债市波动
(二)债市波动

  5月,债券市场无波动涨跌幅超过10%的化工行业债券(三)债务到期情况

  5月,化工行业共有13只债券到期兑付,大公评级的债券共有4只,均已按期兑付。

  二、本期行业情况(一)行业数据

5月,化工行业景气度指数回升,化工品供需改善,但中美贸易摩擦为化工品价格带来一定不确定性。
  5月,化工行业景气度指数回升,化工品供需改善,但中美贸易摩擦为化工品价格带来一定不确定性。

  5月,化工产品价格指数回升,其中,石油价格上涨推动石化产品价格跟涨;化纤行业产品,PTA持续小幅上涨,涨幅为1.97%;化肥行业方面,尿素价格上涨3.02%,钾肥价格下跌4.35%;氯碱行业产品价格总体有所下跌,其中,乙烯法和乙炔法PVC价格分别下跌0.70%和1.46%,纯碱下跌0.49%。[page]分页标题[/page]

  5月国际原油价格持续攀升,WTI原油价格下跌1.53美元/桶,跌至67.04美元/桶。

  5月化工行业AA级别以上利差较稳,其中,AAA与AA+级别利差以流动性溢价为主导,利差较窄,但走势有所分化,AA级别的利差呈上行趋势。

  (二)行业政策

  要闻1:138家国内外企业参与中国国家石油化工贸易展览会

  5月29日,2018中国(东营)国际石油化工贸易展览会在东营黄河国际会展中心正式开幕,此次展会由中国国际商会、中国石油(601857,股吧)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主办,山东省贸促会、东营市政府、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园区工作委员会承办。此次展会的目标定位为“打造国际一流品牌展会,服务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主题为“绿色· 化工· 未来”。本届展会参展的央企及国内外知名企业共有138家,其中特展51家,标展87家。目前已确定组团参会的国内外高层贵宾和专业买家约1,800人,到会参观采购的专业观众预计将突破1万人。本届展会有利于东营聚焦公众视野、展示发展成果、培育城市精神,也是东营市凝聚各方力量助推产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东营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手段,是建设国家级高端石化产业基地,加快构建以临港石化产业基地为主体、重点化工企业为补充的化工产业发展新格局的必要途径。此次展会将全面展示东营市的石化产业发展成就,吸引更多的战略投资者积极参与进驻,共享商机、互利多赢。(资料来源:大众网山东新闻)

  【点评】中国国家石油化工贸易展览会为企业提供了新商机。

  要闻2:河北省18家化工企业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罚

  5月23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发布信息,对2017年年底因环境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84家企业进行公示,处罚总额达4350万元。本次处罚涉及化工企业共18家,罚款金额最高达130万元。18家化工企业中,涉县天利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唐山市蓝海实业有限公司、河北永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是因“部分烟气未经处理设施直排外环境”等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沧州威达聚氨酯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因“辛酸亚锡生产线接收罐、过滤机及车间整体均未安装VOCs污染防治设施”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武安市广普焦化有限公司因“自备电厂锅炉正在运行,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违法排污”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石家庄瑞定塑业有限公司因“裁袋机车间内的VOCs废弃未有效收集”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因“一期焦炉烟囱二氧化硫浓度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张家口时代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因“硫化制品车间未安装VOCs收集处理设施”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资料来源:中国化工网)

  【点评】环保督查的推进对化工企业提出更高的生产排放要求。

  要闻3:生态环境部发布8省(区)环境保护督查整改方案

  生态环境部5月29日发布消息,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生产建设兵团)等8省(区)公开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8省(区)督察整改方案均围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研究确定整改任务和目标,共计确定530项整改任务,其中吉林省67项,浙江省46项,山东省59项,海南省56项,四川省89项,西藏自治区45项,青海省50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18项。(资料来源:证券时报网)

  【点评】生态环境部发布8省(区)环境保护督查整改方案加大环保工作力度。

  三、本期发债企业动态(一)评级调整

  本期有1家化工行业企业级别调整。

  2018年5月30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级别由AA上调为AA+,将“15兴发债”债项信用等级评为AA+,主要原因为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的精细磷酸盐生产企业,市场竞争力较强;非公开发现股票增强了公司的资本实力。[page]分页标题[/page]

  (二)债务违约

  本期化工行业无债券违约事项。

  (三)企业新闻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司环保情况整改公告。

公司运营
公司运营

  1、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0日,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化工”)发布《管理人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披露与广西世华营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湘潭分离机制造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韶关市东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李兴华买卖合同纠纷;广西柳州中成化工有限公司、广西柳化氯碱有限公司与上海横河电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6个案件涉诉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1,08.96万元。

  截至目前,柳州化工被起诉案件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 54,379.33 万元(仅为本金,不含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等费用),柳州化工提起诉讼案件涉及的诉讼金额合计为 11,024.13 万元(仅为本金,不含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等费用),柳州化工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本金合计为人民币65,403.46 万元,占柳州化工 2017 年经审计净资产( 3,863.41 万元)的 1,692.89%。案件仍在审理或执行过程中,将对柳州化工产生一定影响。

  2、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1日,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0511MMM》,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的五项问题分别进行回答,内容包括东华能源与Mabanaft签订的新合同主要条款披露情况,新旧合同差异情况;与Mabanaft和解是否签订其他协议或额外的补偿条款;与Mabanaft签订的新合同对东华能源未来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具体影响以及其他应予说明的情况。

  3、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9日,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股份”)发布《关于公司环保情况整改的进展公告》,主要对六个方面进行整改,包括迅速对露天存放的危废进行重新梳理分类,张贴标签,分批入库;确保2018年年底将厂区危废暂存量控制在2000吨以内;确保2018年将废水日排放量由9000吨降至6000吨以下;实施“三沟一池”工程,实现“三水”彻底分离;通过三废资源化利用减量减排;强化环保管理工作。辉丰股份积极、大力推进整改,争取早日复产,如有部分车间进行复产辉丰股份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根据目前情况预计全面停产不会超过三个月时间,预计辉丰股份不会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的相关条款,辉丰股份股票不存在可能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报告声明

  本报告分析及建议所依据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依据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化。我们已力求报告内容的客观、公正,但文中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提供的信息进行证券投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概不负责。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大公资信工商类行业小组,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大公。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page]分页标题[/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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