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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被淘汰

时间:2018-07-05 06:50|来源:未知|编辑: 网友评论
  近日,由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主办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培训会在京举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殷明汉、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高延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高延敏强调,要从确保广大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确保所有道路交通参与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深刻认识到《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发布的重要意义,相关政府部门都要做新标准的宣传员,引导生产、销售企业在过渡期内尽快按照新标准调整产品结构,推动新标准真正得到贯彻和实施。

  据了解,与《规范》发布同一天,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从今年6月起至今年年底,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要求加快实施新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由各级政府出台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标准过渡期管理政策,积极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殷明汉指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标准修订过程贯彻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部门合力,多方参与,紧锣密鼓、高质高效的完成了标准修订,为推进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下一步,还要加强标准宣贯,推动标准有效实施。

  工信部消费品司司长高延敏表示,《规范》的发布和实施是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里程碑事件,其影响不仅仅局限在技术层面,还将带来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供应链体系、市场竞争格局等根本性变化,助推电动自行车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高延敏提出,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标准的实施和后续规范管理工作,坚决贯彻落实新标准的要求;要做好新标准的宣传员,引导企业转变发展模式,逐步走上良性健康发展的轨道,实现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要指导企业在过渡期内尽快按照新标准的要求,设计投产新车型。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处长吴臻表示,新国标实施后,不符合该标准的车辆将不能再投放市场;销售企业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标准开展经营活动,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合格。

  本次培训组织标准起草单位的专家,对标准中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方面的内容,以及下一步执行和实施中的有关注意事项进行了解读和培训,并组织参会代表进行了讨论。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是《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修订稿,规范了电动自行车整车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防火安全等各方面的安全性能。该标准于2018年5月15日发布,将于2019年4月15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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