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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错账的维权“死循环”必须有解决方案|维权|网络实名制|公民

时间:2018-07-07 05:05|来源:未知|编辑: 网友评论

  广东的黄先生通过微信转账,结果将8万元钱转进了微信昵称与表妹一样的他人账户,他去索要,对方将他拉黑。然后,他的维权就陷入“死循环”当中:他向腾讯官方求助,平台让他们“自行协商”;他报案,警方说“不构成立案条件”;他去法院,法院必须要知道对方真实的身份信息才能立案。

  转错账这么一个是非明白的事,为什么无法进入法治程序呢?平台、公安、法院都有各自的道理,但让不当得利者逍遥法外,就公平了吗?已然全面落实的网络实名制,应在公民遭遇困难时发挥作用。

  首先,金融平台应提供更安全的交易环境。微信转账时,只需输入对方的昵称,没有实名验证环节,很容易就转错账。而且按央行防范电信诈骗有关要求,不少银行都要提示客户在限定时间内可以申请撤销,微信转账却只能延迟,不能撤销。互联网巨头还是要担起支付安全的责任,不能以“便捷”牺牲安全性。

  其次,转错账这种常发性纠纷,应该有明确解决机制,不能让各个部门“踢皮球”。

  转错账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不属刑事案件,警方的确不能刑事立案;但是,警方不介入查明对方的真实身份,受害者就不能去法院起诉。对于公民的切实困难,不能用一句冷冰冰的“请通过司法诉讼解决”来搪塞敷衍,否则只会让法律失去公信力。

  我国已经实现了全面网络实名制,仅仅因为转错账是“民事纠纷”,而不是刑事案件,有权核实当事人真实身份的平台、公安、法院等各方,就都不愿意提供这个“举手之劳”,有违公平原则,也有悖于设立网络实名制的初衷。事实上,在之前不少个案中,因为警方的及时介入,为不少当事人追回了错转的钱。这种“主动服务”并不是公安权力干涉民事纠纷,而是为当事人维权提供身份信息的公共服务,于法无悖。

  今后,能否由公安、银行、互联网平台以及法院建立协作机制,一旦转错账,就启动通畅的真实身份核实服务,从而平衡公民的隐私权与公民诉讼权利?这在技术上并不困难。

  国家的法治水平不仅体现在巍巍法典中,它还应该体现在普通老百姓在遭遇到现实生活困难时,能够得到可靠的法律帮助中。转错账的小问题,从之前银行时代到现在互联网时代,一直遭遇“踢皮球”的尴尬,成了法治的一块软肋,不能继续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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