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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监测丨交通行业监测

时间:2018-08-17 01:15|来源:未知|编辑: 网友评论
2018.07.01-2018.07.31债市

  新发债——本期新发44只债券,共募集资金850亿元,以公募发行为主,债项级别均为AAA。

  债市波动——由于兑付部分债券本金,“14黄海港务债/PR黄海港”债券价格跌幅超过10%。

  债务到期情况——7月,到期的交通行业债券规模为231亿元,以短期融资券为主。

  行业

  行业数据——6月公路旅客周转量同比继续下降,公路货物周转量同比继续提升,铁路客货指标保持增长;民航旅客周转量稳定上升;港口货物吞吐量及集装箱吞吐量保持增长。

  行业政策——天津出台港口价格行为规则,保护消费者及经营者合法权益。

  【点评】天津市出台的港口价格行为规则为全国首创,能够有效杜绝价格垄断,有利于维护行业正常价格秩序,同时也为其他地区制定港口价格行为规则提供了学习的范本。

  企业

  评级调整——大公将唐山港(601000,股吧)实业主体及债项级别上调至AAA。【点评】大公调整唐山港实业主体信用等级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盈利能力极强,经营性净现金流规模保持稳定,且公司债务规模较小,偿债能力极强。

  评级调整——唐山通顺涉及资产划转重大事项,对公司发展形成利好,大公将唐山通顺评级展望调整为“稳定”。

  【点评】该事项对于整合唐山市辖区内收费公路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优化盘活交通资产资源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将进一步改善唐山通顺财务状况,提升其偿债能力。

  债务违约——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点评】丹东港集团已有多期债券出现实质性违约,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显示其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未来债务偿付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一、本期行业债券市场情况(一)新发债券统计

  本期新发44只债券,共募集资金850亿元,主要为公募发行,债项级别均为AAA。本期新发债券规模环比增长41%。

  交通行业存续企业有270家,本期新发44只债券,发行总额850亿元,发行债券类别涉及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和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本期发债企业主要包括中国铁路总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600115,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本期新发债券数量较上月增加19只,规模较上月增长41%。

(二)债市波动
(二)债市波动

  7月,债券市场波动较大的交通行业债券为“14黄海港务债/PR黄海港”,债券价格跌幅超过28%,波动原因为兑付部分债券本金。

  (三)债务到期情况

  7月,评级到期的交通行业债券共25支,涉及23家主体,到期总规模231.00亿元,其中本金提前兑付债券2支,分别为大连黄海港务有限公司“14黄海港务债”和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12温州港债”,均为企业债券。7月,到期的短期融资券规模为159.00亿元,到期的中期票据规模为38.40亿元,到期的公司债券20.00亿元,到期的企业债券2.90亿元。

  二、本期行业情况(一)行业数据

行业监测丨交通行业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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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方面,受高铁分流旅客、私家车普及等因素影响,6月,全国公路客运量完成10.93亿人,1~6月累计客运量为68.63亿人,为去年同期的88.86%;同时,随着全国路网的逐步完善,公路旅客出行距离增加,6月旅客周转量实现725.84亿人公里,1~6月累计旅客周转量4,642.69亿人公里,为去年同期的93.91%。6月公路货运量完成34.00亿吨,1~6月累计货运量为179.80亿吨,为去年同期的107.68%;货物周转量完成6,171.64亿吨公里,1~6月累计货物周转量为32,406.69亿吨公里,为去年同期的106.45%,受货运需求恢复及快递行业保持较快发展等因素影响,公路货物运输需求明显回升。

  铁路方面,6月,我国铁路货运周转量完成2,379.53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0.16%;铁路客运量和旅客周转量分别完成2.78亿人和1,120.95亿人公里,同比分别增长15.60%和8.50%,铁路出行人数有所增长。

  民航方面,6月,我国民航客运量完成0.49亿人,同比增长12.80%,民航旅客周转量完成863.53亿人公里,同比增长14.50%;货邮运输量完成61.40万吨,同比增长5.10%。

  港口方面,6月,全国主要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1.39亿吨,1~6月累计货物吞吐量65.42亿吨,为去年同期的102.40%;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130.86万标箱,1~6月累计集装箱吞吐量12,104.41万标箱,为去年同期的105.4%。随着我国进出口形势好转,集装箱吞吐量仍保持一定增速。

  (二)行业政策

  要闻1:天津出台港口价格行为规则,保护消费者及经营者合法权益

  7月3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出台《天津市港口价格行为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和《关于全市港口经营者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的提醒告诫函》,规范港口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规则》规定了港口经营者的定价规则和相关义务。指出,港口收费的服务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港口经营者违反本规则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资料来源:中国港口网)

  【点评】天津市出台的港口价格行为规则为全国首创,能够有效杜绝价格垄断,有利于维护行业正常价格秩序,同时也为其他地区制定港口价格行为规则提供了学习的范本。

  要闻2:广东省将以广州港、深圳港为龙头开展港口资源大整合

  7月19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发布《关于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201号提案答复的函》,提出以广州港集团、深圳港口集团(深圳市内部整合组建)为两大主体,分区域整合沿海14市及佛山市范围内的省属、市属国有港口资产。答复函还透露,目前已经形成了《广东省港口资源整合方案》(稿)。函件表示,经过多年的发展建设,广东省基本形成了以广州港、深圳港、珠海港(000507,股吧)、汕头港、湛江港五大沿海主要港口和佛山港、肇庆港两大内河主要港口为龙头,辐射华南、西南,面向全球的港口发展格局。目前,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正在结合广州市与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市前期协商工作情况,对整合方案作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后尽快上报广东省政府。(资料来源:中国港口网)

  【点评】广东省港口资源整合对于广东省切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广东省自贸区发展,进一步提升广东省港口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港口群,打造世界级港口航运集团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要闻3:珠海与广州共促港口资源深度融合

  2018年7月25日,记者从广东省珠海市交通运输局获悉,珠海市交通运输局与广州港务局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调解决两地港口发展相关问题,在专业上指导并协调两地主要港口企业建立战略合作机制,推动港口资源整合和协同发展工作。港口企业整合工作具体由双方港口经营企业协商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page]分页标题[/page]

  【点评】广州港与珠海港同处珠江口水域,拥有共同的经济腹地,两地共促港口资源深度融合,有助于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枢纽港口群,带动两地临港产业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协调发展。

  要闻4:四川整合三地港口,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

  中共四川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加快推进乐山、宜宾、泸州三港整合,优化港口功能布局。根据最新发布的初步规划,将在省级层面成立公司。按照全会精神,四川准备首先对泸州、宜宾、乐山三港进行整合。上述发布会公布了具体路径,即成立省级公司,统筹三个港口的规划、融资、建设和管理等。(资料来源:中国港口网)

  【点评】四川省港口通过整合,可以合理培育市场,安排货运,形成辐射川滇黔腹地的航运枢纽,带动腹地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三、本期发债企业动态(一)评级调整

  1、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将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港实业”或“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点评】大公调整唐山港实业主体信用等级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盈利能力强,经营性净现金流规模保持稳定,且公司债务规模较小,偿债能力极强。

  2、唐山市通顺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19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将唐山市通顺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山通顺”或“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调整为稳定。

  【点评】大公调整唐山通顺主体评级展望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涉及重大资产划转事项,对公司发展形成利好,有利于优化盘活交通资产资源,同时将进一步改善唐山通顺财务状况,提升其偿债能力。

  (二)债务违约

  1、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调查通知书》(沈稽局调查通字【2018】255号),《调查通知书》显示因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立案调查。

  【点评】丹东港集团已有多期债券出现实质性违约,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显示其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未来债务偿付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三)企业新闻

  温州港、大连黄海港及冀渤海投资公司提前兑付其公司债券,厦门港务(000905,股吧)涉及重大诉讼事件

  提前兑付

  1、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2018年7月9日公告的《2012年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以下简称《决议》),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决议》提前兑付并摘牌2012年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提前兑付日为2018年7月31日。

  2、大连黄海港务有限公司

  根据2018年1月12日公告的《2014年大连黄海港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大连黄海港务有限公司将在2018年8月10日提前兑付2014年大连黄海港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并支付相应利息。

  3、河北渤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6日河北渤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14年河北渤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兑付2014年河北渤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议案》,决定将在近期提前偿还2014年河北渤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

  重大诉讼

  1、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7月6日发布公告《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公告》称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厦门港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对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起诉讼,于2018年6月28日提起诉讼,厦门港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希望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393,750元以及差额补足款55,750,000元。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未决。[page]分页标题[/page]

  资产重组

  1、唐山市通顺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唐山市通顺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资产划转重大事项的公告》,唐山市通顺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山通顺”)于2018年7月9日收到唐山市交通运输局文件《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将承唐二期高速公路与205国道改建段划转至唐山市通顺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意见》(唐交财字【2018】12号),将唐山市交通局所属的承唐二期高速公路与205国道改建段两条公路的所有权及配套设施、人员将一次性无偿划拨至唐山通顺名下,本次划转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划转公路的主线、支线、联线、收费站、服务区的收费权等;唐山通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18年底前完成资产注入,并将两条公路净资产合并至其财务报表;承唐二期高速公路与205国道改建段两条公路原有债务仍由交通局承担。

  四、报告声明

  本报告分析及建议所依据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依据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化。我们已力求报告内容的客观、公正,但文中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提供的信息进行证券投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概不负责。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大公资信交通类行业小组,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文/季梦洵、肖冰、张玉琪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大公。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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