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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雷军:大力发展航天产业 加快推动航天立法

时间:2019-05-08 17:26|来源:|编辑:z0011 网友评论
  中国网科技3月4日讯(记者 胡爱善)2019年全国两会正式拉开帷幕。全国人大代表、小米集团董事长兼CEO雷军向大会提交一份建议,希望人大加快航天立法工作,确保民营企业长期稳定、合理有效利用空间资源的权利,并出台有利于商业航天发展的机制。

  雷军在这份建议中指出,航天是当今世界最具挑战性和广泛带动性的高科技领域之一,为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和增进人类福祉作出了重要贡献。近年,在运载、卫星和空间应用等领域,涌现出太空探索公司(SpaceX)、蓝色起源(Blue Origin)、一网(OneWeb)等大批商业航天公司,被认为是最为活跃的创业领域之一。据《The Space Report 2018》,2017年全球航天市场规模达到3835亿美元,其中80%为商业航天。商业航天行业规模未来预计可达数万亿美元。

  从国家来看,美国的商业航天发展最为全面完善,从顶层的立法,到政府层面的引导性采购,再到企业之间分工合作关系的建立,以及风险投资机构的进入,已形成了可自我持续发展的商业航天产业生态。

  相比美国,我国商业航天虽然起步比较晚,但发展势头迅猛。随着社会资本的进入以及各项政策的出台,国内已成立了近百家商业航天公司。然而,与商业航天快速发展的现状不相适应,我国在商业航天立法、行业政策、资质准入、资源共享、市场培育及产业发展等方面仍不够完善。

  加快推动航天立法

  雷军建议,加快推动航天立法,确保民营企业长期稳定、合理有效利用空间资源的权利。目前,世界上已有29个国家颁布了航天领域的国内法律或法规,美国建立了最为完善的商业航天法体系,明确规定了政府和军方、民用航天和军事航天的权责边界,鼓励通过商业服务获得航天自主发展能力。

  我国是航天大国中唯一没有航天法的国家,商业航天公司缺乏明确的国家法律保障。亟需加快航天立法进程,建立商业航天市场准入退出、公平竞争、保险和赔偿、安全监管等机制,构建较为完善的商业航天法律体系。

  雷军还建议,通过政策引导国企与民企合理分工,形成协同合作、竞争有序的产业格局。制定商业卫星、火箭等产品的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商业火箭发射许可、商业卫星频率许可等政策实施细则,探索建立航天人才双向流动、国有航天企业技术转让等机制,切实包容、鼓励商业航天新业态和商业新模式,进一步推动监管政策与制度的实施落地。

  推进航天制造基础设施开放共享,构建适应商业化的量产智能制造生态系统。建议由政府统筹,国企、民企多方聚力,布局商业航天产品智能制造,鼓励民企参与航天装备制造相关的国家重点项目。

  完善落实政府采购商业航天产品与服务机制

  纵观美国商业航天发展历程,不难发现通过技术转让、给予合同,政府扶持商业航天公司、培育商业航天市场,一手推动了美国民营商业航天的发展。

  雷军建议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授予我国商业航天公司一定比例的政府订单;简化商业火箭发射、航天测控、无线电频率等审批程序,引导鼓励民营企业战略性空间资源布局,承担轨道环境有序可控的应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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