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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治理方案出台

时间:2019-05-13 09:45|来源:|编辑:z0011 网友评论

  步骤:5月10日至6月3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至12月31日为集中治理阶段,2020年为巩固提升阶段

  目标: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明显下降,涉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市区主干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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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近日,《亳州市城区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专项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根据《方案》,我市将分动员部署、集中治理、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开展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专项治理,依法查处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以加强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管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规范市区道路交通秩序。

  根据《方案》,我市将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依法治理、堵疏结合、分类施策”原则,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车主安全文明驾驶;提高市区公共交通运力,提升市区道路通行效率,方便群众出行;依法查处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违反交通信号规定、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逆向行驶、违反规定载人、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加强交通秩序管理。通过专项治理,市区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明显下降,涉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市区主干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根据《方案》,此次专项行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5月10日至6月3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期间,我市将召开电动三轮车车主和电动四轮车车主、市民、商户、干部、学生、学生家长、“两代表一委员”、自媒体等多种层面人群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7月1日至12月31日为集中治理阶段。期间,我市将在北外环(不含)以南、古井大道(不含)以东,亳芜大道(不含)以北、木兰大道(不含)以西的区域,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按照“突出重点路段、兼顾一般区域、定点查处和流动查处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开展治理行动。重点查处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违反交通信号规定、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逆向行驶、违反规定载人、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查处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

  在集中治理阶段,我市将规范自用及特殊用途车辆使用。加强对电动车生产、销售经营者的管理,依法查处改装、加装车篷的经营者。加强电动车管理,禁止车主私自加装车篷,对已经私自加装的车篷责令车主拆除。对残疾人代步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进行排查、登记、编号、建档,禁止驾驶残疾人代步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从事非法载客营运。

  治理期间,我市还将加强城市管理,依法纠正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乱停乱放等行为;对流动商贩使用的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进行排查、登记、编号、建档,全部导入流动摊点集中区,依法取缔市区沿街、沿路摆摊设点、流动叫卖等行为。

  在巩固提升阶段,我市将总结巩固专项治理成效,制定并落实常态化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按照《方案》,我市将成立市区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谯城区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确保专项治理顺利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记者曾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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