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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将对假药劣药作出新界定

时间:2019-08-22 11:31|来源:|编辑:z0011 网友评论

  现行法律对假药、劣药范围界定比较宽泛,不便于精准惩治。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22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将“假药”“劣药”和“按假药论处”“按劣药论处”两类四种违法行为所列情形综合考虑。明确假药包括: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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