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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温商深陷内蒙3千万,路在何方?

时间:2020-04-21 17:08|来源:中国产经网|编辑:yezi 网友评论
       执政为民,打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与营商环境不仅是地方政府的职责所在,更是城乡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然而四名温州商人不远万里来到内蒙古通辽市投资的悲惨遭遇,却在地方法治的天平之上画下苍白的问号......

       2011年6月28日,通辽市科尔沁区土地储备中心(甲方)与内蒙古通辽市境海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方,法人代表:李昌本,以下简称境海公司)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协议。土地以挂牌的方式出让给乙方开发建设,双方共同确认出让金支付方式,可分批次供地。

       双方约定在合同签约生效后,乙方须在15日内向甲方指定账号汇入2000万元人民币,做为项目启动资金。乙方分期汇入1640万元,现金入账未满足2000万元。2015年底,甲方依据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复文件将一期开发地块动迁完毕。乙方除了缴纳的1640万启动资金外,自行垫付动迁款及现场相关费用已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一期开发地块动迁结束后,乙方因资金压力大,于2016年6月19日与内蒙古三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邹招波,后更名为通辽市万锦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三仁公司)签订项目转让协议。2017年5月6日,境海房公司与未履行项目转让协议的三仁公司解除合同。这本是乙方企业内部经营管理行为,然而在乙方收回三仁公司办公场所时(属于乙方场所),日科区公安局出动多名警察将乙方强行驱离,后乙方起诉法院胜诉,事件才得以平息。

       之后乙方按照土地一级开发协议的规定继续推进项目进展,再次投入资金近45万元。2018年7月4日,正当境海公司按照土地一级开发协议推进项目时,科尔沁区土地储备中心单方面强行解除了与境海公司的一级开发协议。接到通知后,境海公司对甲方单面解除一级开发协议有异议,遂向区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当法院正值审理进行中还未出判决结果时,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居然于2018年7月19日与三仁公司直接签订该地块的委托开发协议。(据悉:三仁公司法人代表邹招波早已被最高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法院执行文书显示其牵涉多起讼诉,所欠外债已超亿元)。

       2018年11月1日区法院以一字之差驳回起诉,乙方遂向市中院上诉,中院于2019年3月7日发回区法院重审,2019年6月27日区法院驳回乙方上述。判决主要依据:乙方启动资金未满足2000万元。然而问题来了:一,乙方除了缴纳的1640万启动资金外,自行垫付动迁款及现场管理费用已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投资已经超过约定的2000万启动资金,事实已经客观存在。二,自2012年4月24日甲、乙双方签约之日起至2015年底,乙方已经完成一期开发地块动迁工作,乙方履行协议正在进行中且历程已近3年,而甲方并未在签约后15日内因乙方未交齐账面启动资金而叫停毁约,说明甲方已经认可乙方正在履行双方协议,未见乙方违约行为。

       然而让人感到更不可思议的是在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9月15日期间,乙方法人代表李本昌及其3名共同出资人相继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刑事拘留。乙方感到疑惑:第一,被诈骗对象没有。第二,乙方自己投资了几千万,推进项目花的是自己的血汗钱,到底我们骗了谁的钱?

       已投入3千万多万的土地开发项目到底该何去何从?是无限期搁置还是限期办结?含冤入狱的温商何时重获自由?尽管通辽市科尔沁区政府对此工程项目决策办理5年未果、导致温州商人深陷泥潭苦不堪言,尽管温州商人对该地方政府行为现象及办事效率异议太多,然而我们的心愿是共同的——弘扬民主与法制、共建和谐社会、全力助力城乡经济发展与繁荣。

       日前,乙方代表已向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反应情况,并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相关部门已经受理,关于本事件的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
(文/明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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