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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展市政工程检查:工地隐患不除不许复工

时间:2014-08-12 19:13|来源:虎妞|编辑: 网友评论

  针对近期青岛市建筑工程领域出现的多起人员伤亡事故,近日,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下发消除市政工程安全隐患紧急通知,要求各施工单位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发现问题一律停止作业,隐患排除后才可进行生产。同时,对不执行停工要求的企业,给予上限处罚,曝光同时约谈企业责任人。

  近期,青岛市建筑工程领域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发生多起人员伤亡事故。对此,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下发《关于坚决消除全市市政工程领域施工安全事故隐患的紧急通知》,在全市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通知》要求,各参建主体负责人将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开展安全检查,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发现问题一律停止作业,直至隐患排除,台账销号,方可进行生产。监理单位按要严格监理,对发现的隐患要坚决要求其停工整顿,消除隐患后方可准许作业。建设单位要立即成立安全检查组,对所有的工程项目进行拉网式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同时,各区、市市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安全暗查、暗访工作,其中,重点对最容易出危险、最容易发生事故的深基坑、高空作业、起重吊装、违法分包、高支架模板及支撑系统等进行排查,并检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重大危险源建立台账,加大监督频次,重点防控。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实行分级挂牌督办,跟踪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停工整顿。停工期间,必须对责令停工的工程开展“回头看”,对不执行主管部门停工要求的,要依法依规给予上限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将在网站上进行曝光,并约谈企业负责人。

  此外,市政管理处还将对市直管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未按规定对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和工程进行检查处罚和停工的,将预警约谈该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人员,问题严重的将上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并书面函告当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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