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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推进棚改需创新投融资机制

时间:2014-08-12 19:26|来源:飞常手工|编辑: 网友评论

  棚户区改造的资金需求量大、回报周期长。推进好这项民生工程,关键要拓展投融资渠道,理顺投融资机制,其核心则是深化金融创新,真正做到市场机制和政府引导有机结合

  近日,国家开发银行住宅金融事业部获批开业,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未来将在落实财税支持棚户区改造政策的同时,继续加大金融债券支持力度。住建部将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支持符合信贷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棚户区改造既是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的民生工程,也有利于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是重要的稳增长举措,具有多重意义。但棚户区改造的资金需求量大、回报周期长,仅今年确定改造的470万户所需资金就超过1万亿元。因此,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已成为这项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

  从国开行住宅金融事业部加快获批开业看,发挥开发性金融的供血作用被寄予厚望。开发性金融机构具有国家信用,其贷款利率明显低于一般金融机构和企业,有利于降低棚改的融资成本。同时,在全面开展此类贷款业务的同时,还应利用自身独特优势,尽快推出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住宅金融专项债券”,吸收邮政储蓄、社会保障等资金参与棚户区改造。此类专项金融债券是对现有地方政府棚改债和企业债的有益补充,既可降低融资成本,也可防范地方政府信用扩张风险。

  财政资金也要在棚改中起到引导作用。中央已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补助,今年下达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补贴1158亿元。地方政府也可从税收、土地出让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部分资金,通过贷款贴息、债券贴息等方式鼓励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不过,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情况下,棚户区改造不能完全依赖财政资金。财政资金要更多地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为各类资金的进入起到示范引领效应。

  商业银行信贷依然要成为棚改的主要资金来源。近期,两次“定向降准”和调整存贷比统计口径等政策,有利于释放新的信贷资金,为商业银行支持棚改提供流动性保障。在市场机制的引导下,商业银行应坚持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由于大量棚户区位于城市的老城区甚至是黄金地段,地理位置优越,商业价值较高,这些棚户区的改造是能够吸引商业银行支持的。

  除了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债券市场也应成为棚改融资新的重要渠道。目前,以地方投融资平台为发行主体的城投债,是棚户区改造的重要融资方式。随着地方政府加强债务管理、推进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财政体制改革,创新城投债融资模式刻不容缓。下一步,对于具有稳定偿债资金来源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可按照“融资—投资建设—回收资金”封闭运行的模式,开展棚改项目收益债券试点。要将债券资金与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的信贷资金相互配合,探索利用“债贷组合”的方式支持棚户区改造,鼓励各类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任务。

  社会资本则孕育着更大的发掘潜力。民间资金规模庞大,亟须寻找合适的投资渠道,因此才会出现当下“投资难”和“融资难”、“融资贵”并存的局面。要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为社会资本的盈利空间提供政策支持,通过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先行进入,带动大量社会资本进入棚改领域,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这既有利于促进民间资金投资,稳定经济增长,也有利于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资源配置效率,减轻政府财政投入压力,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总体来看,做好棚户区改造关键要拓展投融资渠道,理顺投融资机制,其核心则是深化金融创新,真正做到市场机制和政府引导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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