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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毒艺人不录用”引热议:犯错就该付出代价

时间:2014-08-15 18:40|来源:父母亲征文大赛|编辑: 网友评论

  北京42家经纪公司承诺

  永不录用涉毒艺人

  近期,多位娱乐圈明星因吸食毒品被警方查获。8月13日,北京42家经纪机构、演出团体签订了《北京市演艺界禁毒承诺书》,承诺“不录用、不组织涉毒艺人参加演艺活动,净化演艺界队伍”。

  近年来,演艺界“明星”因涉毒被抓,造成了负面影响。尤其是演艺界明星是年轻人的偶像,明星涉毒,对年轻人有很大影响。有关单位因此举办这次活动,各大演艺公司参加了此次会议,并签订承诺书,表示不录用、不组织涉毒艺人演出,不为他们以涉毒为噱头进行炒作提供平台。

  犯错就该付出代价

  “涉毒艺人永不录用”这话题,观点分成了两极,支持的当然是说要净化娱乐圈,要讲公德,反对者则怀着“圣人心”:这么做不是赶尽杀绝?这简直就是不给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啊,太不近人情,这说法有些歧义,不能继续做明星,不等于不能重新做人吧。

  涉毒艺人永不录用,实际是个代价问题。至于为啥是这样的代价,大家都知道明星是公众人物,保持良好公众形象,是明星的职业需求。从某种程度而言,这跟上班族朝九晚五要打卡的性质类似。要吃这碗饭,那就规矩点,不想规矩,那就走人。常人犯了不该犯的错会被老板炒鱿鱼,
说好产权50年 国土证上为何“缩水”十年?说好产权50年 国土证上为何“缩水”十年?
怎么就不允许明星被炒鱿鱼?

  大家都是成年人,踹两脚当惩罚,那是有私交,但不是全世界都要当你的爹妈亲人朋友,无条件地包容一切过错。进去的那几位,智商没问题,明知不对,还要去做,完了还不让付出点代价,还要继续当明星光鲜亮丽,还不让人鄙视,是不是有点太霸道?

  “孰能无过”最近有些被滥用,这把将儒家的劝人向善思想,变得有点像恬不知耻的遮羞布,怕是要真如这典故的出处,让犯了错的人,都冠冕堂皇地变成那个昏庸残暴、我行我素的晋灵公。空虚寂寞压力大,这不是借口,不信去路上问问,十有八九都这样,可谁也不是一空虚寂寞压力大就违法啊。

  记者黄亚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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