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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起中国市场上的保健品要醒目标注非药物警示语

时间:2019-08-21 17:36|来源:|编辑:z0011 网友评论

  中新社北京8月20日电 (徐晨 王庆凯)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2020年起,中国市场上的保健用品必须在其包装注明“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治疗疾病”的内容,保健品市场或将告别“包治百病”“灵丹妙药”式的浮夸宣传。

5月11日,广东省公安厅内展示的涉案虚假保健品。当日,广东省公安厅通报,广东清远警方在“飓风2017”专项行动中破获一起“冒充名医、专家高价推荐销售虚假保健品”诈骗案,该犯罪团伙窝点涉及广东多市及江西、湖南、湖北等全国多个省份,涉案金额达2700余万元人民币。 <a target=中新社记者 陈骥旻 摄" src="http://ww2.twsp.net/uploadfile/2019/0821/20190821053651277.jpg" title="5月11日,广东省公安厅内展示的涉案虚假保健品。当日,广东省公安厅通报,广东清远警方在“飓风2017”专项行动中破获一起“冒充名医、专家高价推荐销售虚假保健品”诈骗案,该犯罪团伙窝点涉及广东多市及江西、湖南、湖北等全国多个省份,涉案金额达2700余万元人民币。 中新社记者 陈骥旻 摄" />
资料图:广东省公安厅内展示的涉案虚假保健品。 中新社记者 陈骥旻 摄

  据悉,为指导保健食品警示用语标注,使消费者更易区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日前发布了《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下称,《指南》)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指南》要求,“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警示用语区应当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包装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使用黑体字印刷。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南》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下一步,将指导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管保健食品,严打虚假宣传,净化保健食品市场。

  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办法》也对保健产品做出明确规定:存在食用安全风险以及原料安全性不确切的;无法制定技术要求进行标准化管理和不具备工业化大生产条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禁止食用,或者不符合生态环境和资源法律法规要求等其他禁止纳入情形的,不得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原料目录和功能目录将成熟一个,发布一个。随着目录不断扩大,备案产品增多,注册产品减少,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的制度成本也会降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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