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产经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业资讯

四川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

时间:2019-08-21 17:37|来源:|编辑:z0011 网友评论

  四川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

  新华社成都8月20日电(记者陈健)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19日审议通过相关实施细则,对长江经济带发展实行负面清单管控,明确列出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类别,管控重点为污染物排放量大、产能过剩严重、环境问题突出的产业。

  四川从岸线开发和河段利用、区域活动、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一系列管控要求和管控措施。按照管控要求,四川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未纳入《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等全国港口规划,以及未纳入《四川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泸州-宜宾-乐山港口群布局规划》等省级港口布局规划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含桥梁、隧道)。

  同时,四川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砂等活动。

  四川明确,各市(州)政府是落实负面清单的责任主体,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TAG
780*90 广告位
370宽 广告位
滚动播报
370宽 广告位
370宽 广告位
370宽 广告位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商务合作 QQ:2713090406

未经本站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中国互联网协会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中国文明网传播文明

Copyright © 2021 中国产经网 Twsp.net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 Powered by twsp.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