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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

时间:2019-09-06 17:19|来源:|编辑:z0011 网友评论

  中新网北京9月4日电 (记者 刘育英)记者从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4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办法共34条,主要内容包括:原则要求、明确付款期限、规范付款行为、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措施、法律责任等。

  办法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在30日内付款;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合同约定将检验或者验收作为付款条件的,上述期限最长可以延长30日。

  防止滥用优势地位方面,办法规定大型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强迫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在受理投诉机构方面,办法规定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应当建立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受理中央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相关的投诉。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专门机构,负责统一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相关的投诉,并公布联系方式。

  该文件的起草说明称,制定该管理办法,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需要,是预防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需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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