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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拟完善现场检查制度框架 鼓励自查自纠

时间:2019-09-19 13:23|来源:|编辑:z0011 网友评论

  中新社北京9月18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为进一步完善现场检查制度框架,规范现场检查行为,提升现场检查质效,中国银保监会18日宣布就《中国银保监会现场检查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资料图: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a target=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 src="http://ww2.twsp.net/uploadfile/2019/0919/20190919012350595.jpg" style="border:px solid #000000" title="资料图: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 />
资料图: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

  现场检查是金融监管的重要手段和方式,有助于全面、深入了解金融机构经营和风险状况。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对部分地方中小银行机构风险管理及内控有效性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并发现多项突出问题。

  此次《办法》明确现场检查是监管流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发挥查错纠弊、校验核实、评价指导、警示威慑等作用,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并对现场检查立项程序进行严格规范,确立“未经立项审批程序,不得开展现场检查”原则,突出现场检查立项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公平性。

  《办法》还新增和规范了部分检查手段和方式方法,强化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并根据工作需要,探索线上检查、函询稽核等新型检查方法。

  值得一提的是,官方在加强现场检查的同时也鼓励金融机构自查自纠。《办法》提出,对于被查机构在现场检查前反馈的自查情况中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相关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将依法提出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的意见建议。

  银保监会称,《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该部门现场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有助于更好发挥现场检查的独特优势,督促和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更好支持实体经济持续稳健发展,更好维护金融安全稳定大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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