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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落实“非禁即入”

时间:2019-10-24 14:07|来源:|编辑:z0011 网友评论

  中新社北京10月23日电 (记者 李晓喻)中国日前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平等对待各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回应了投资者关切。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宁吉喆23日称,今后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10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情况。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宁吉喆(中)出席并答记者问。<a target=中新社记者 张宇 摄" src="http://ww2.twsp.net/uploadfile/2019/1024/20191024020746464.jpg" style="border:px solid #000000" title="10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情况。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宁吉喆(中)出席并答记者问。中新社记者 张宇 摄" />
10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情况。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宁吉喆(中)出席并答记者问。中新社记者 张宇 摄

  《条例》规定,国家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宁吉喆在当天举行的吹风会上称,今后将再推动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他表示,今年年底前要在全国将企业开办时间压至5个工作日以内,办理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至45个工作日以内,特别要破除纳税、获得信贷、办理企业注销和破产等方面市场主体反映较多的问题。

  宁吉喆称,《条例》明确要公平对待内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积极促进外商投资;明确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明确市场主体应当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守国际通行规则,这些制度设计更加重视对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无论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只要在中国注册,都将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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