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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汽车“三包”法元旦开始实施:赔的更多、包的更全、罚的更重-汽车频道

时间:2021-12-23 20:55|来源:|编辑: 网友评论

随着新能源汽车销量快速爆发,以及国内汽车市场的发展,老款《汽车三包法》对消费者的保障范围和力度,也亟需同步升级,甚至在一些情况下,《汽车三包法》成为了商家规避责任的借口缘由。

日前,据报道,新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2013年发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相比,新规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

新版“三包”政策最大的变化在于,在“三包责任”相关条款中增加了关于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新能源汽车故障“包修、包换、包退”的相关规定。

新版三包政策,第二十条明确指出,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的。

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修理者应当免费更换。

另外,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而且,新规强化生产者的质量责任,要求生产者不得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销售者、修理者提出的协助、追偿等事项;

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经营者,明确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借鉴国际通行做法,鼓励有关组织建立家用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机制,便于利用第三方专业资源免费为消费者提供公正、专业、便捷、高效的三包争议处理服务,同时降低行政和司法成本等。

总的来说,”新三包“赔的更多、包的更全、罚的更重,汽车三包对商家拒绝履行做出规定,大幅提高罚款标准,将由原来处罚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改为最高处罚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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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请注明出处:快科技

#汽车#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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