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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速递』58集团CEO姚劲波:健全租房市场立法,增强承租者“

时间:2018-03-07 17:32|来源:未知|编辑: 网友评论

  在今年“两会”上,中国建设报获悉,全国人大代表、58集团CEO姚劲波就当下热点话题——住房租赁与乡村振兴分别提交了议案。

  “租购并举”是2017年中国房地产的核心关键词,也是房地产发展逻辑重构的基本路径。姚劲波表示,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住房保障目标,给出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目标实现路径,充分显示了国家对加快租赁市场发展、完善租赁市场政策环境,让老百姓(603883,股吧)安居乐业的决心和意志。

  他认为,自2015年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以来,关于住房租赁的顶层设计持续加快出台,住房租赁市场日渐火爆,根据国家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提供的数据, 2017年我国住房租赁市场租金规模约为1.3万亿元,广东省和浙江省城镇家庭中分别有47%和41%的家庭是租房居住的,在北京(楼盘)和上海(楼盘)两个直辖市中,分别有37.2%和38.3%的家庭是通过租赁解决居住需求,已达到发达国家租赁市场的规模,远远高于全国25.8%的平均水平。这表明中国大城市的租赁市场非常庞大。但与此 同时,租赁市场建设仍面临着诸多瓶颈,房屋租赁立法上相对不足,对于租期、租价和租赁期间诸多权益没有明确规定,导致租户居住环境、安全等基本权益缺少有效保障。违规“群租”现象频现等均是其发展不成熟的表征。

  对此,姚劲波建议:

  1、推动住房租赁制度建设,破除“买房才是安居”的固有观念

  希望政府进一步推动“租购并举”等制度的落实,从政策层面予以保护,逐步使租房居民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方面获得与买房居民同等的待遇。同时,要让更多年轻人进一步增加对于租房的接受度,改变“买房才是安居乐业”的传统观念,建立更加积极的置业观。

  2、健全租房市场立法,增强承租者的“安全感”

  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居民需求,增加供给非常重要,但更关键的是通过国家层面的法治手段,遏制各种租房乱象,让租房如同购房一样住的放心。希望政府加快补齐租房市场立法领域的短板,完善房屋租赁制度顶层设计,明确房屋租赁双方权益和中介公司责任,建立快速解决房屋租赁纠纷机制,让解决租房纠纷问题有法可依,同时在交易环节加强承租者权益保障,进一步增强承租者的“安全感”,使租房切实成为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途径。

  3、鼓励多方主体参与,加强租赁房源多渠道保障

  目前大城市租赁人口比例不断增加,在保证租赁房源供给量的同时,建议加强多渠道保障。鼓励多方主体加入到租赁房源的供应和建设上,引导人们将闲置住房用于出租。同时,进一步放宽承租人租房时的公积金提取限额,并考虑租金抵扣个人所得税。另外,政府、房地产企业和专业化租赁机构应多方合作,在大型工业园区、商业区周边增加经济型公寓,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就业和生活。

  对于当下热议的乡村振兴话题,姚劲波就加强“三农”信息化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提交了议案。

  姚劲波表示,2018年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正式对外公布。作为中央一号文件,该意见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系统部署,为做好"三农"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绘就出"三农"事业新征程的宏伟蓝图,具有里程碑意义。

  他认为,蓝图已绘,未来如何践行,仍需逐步规划,精雕细磨。按照文件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但不容忽视的是,在当前的农村发展中,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机械化普及程度低等问题屡见不鲜,城乡数字鸿沟依然巨大、信息孤岛普遍存在。针对上述情况,姚劲波认为,要加强"三农"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全面对接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各个环节,助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引入智能化、标准化的社会服务机制;推进农民职业化发展和人才回流,为农民创业就业和增收创造良好环境;从而为有效解决乡村发展中的各类问题提供有力保障。[page]分页标题[/page]

  对此,姚劲波建议:

  1、鼓励科技创新,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乡村振兴,首先科技要振兴。政府要鼓励创新,并充分利用先进的科技成果。首先,整合大数据、云计算科技创新资源,完善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活力。其次,整合民间力量,促进私人资本扩大对农村科技开发、推广和应用的投入,依靠市场路径,在农村治理、产业发展、生活便利化等领域扩大创新成果的广泛应用。再次,促进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等现代技术与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的密切融合,让农民充分享受现代科技成果。

  2、注重生态治,完善网络物流等基础设施

  要想富,先修路。如今,乡村要建设好虚拟和实体两条路。一是虚拟的网络公路,当前城乡之间的“信息化鸿沟”依然存在,面向三农的农业数据云平台尚未建立。二是交通物流的实体线路。在农产品(000061,股吧)上行和科技产品下乡的互通过程中,交通物流网是必备基础。因此政府要加大建设力度,把农村信息化平台搭建完备,并完善交通物流设施,让物质和信息都能触及乡村版图的末梢,彻底打通城乡链接。同时,乡村信息化产业的发展,也将扩大农业互联网等绿色产业经济比重,还乡村生态以蓝天白云,绿水青山。

  3、重视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良性信息流动

  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是保证农村安全稳定、长足发展的重要手段。当前,由于乡村信息化平台和软硬件资源薄弱,农民获取信息渠道狭窄,给各种违法、虚假内容以生存空间。随着乡村信息化的发展,农村信息服务站广泛进入,可以给农民提供真实、有价值的数字资源,让国家大政方针、利农信息真正走进千家万户,从根本上消除不良信息的影响,营造风清气正的乡村文明风尚。

  4、构建村务数字化平台,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村务数字化是提高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要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村务工作应打造成集村务管理、党建工作、农村电商和精准扶贫等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信息平台。借助信息化打通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从而整合农村各类生产要素,连接城乡资源,促进城乡融合,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

  5、加大信息化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

  政府应建立健全培训体系,通过信息化手段统筹各类教育培训资源,通过互联网授课、远程教育等手段,加快培育一批熟练掌握互联网技术、适应互联网经营模式的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高素质职业农民队伍,从而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尽快打赢乡村脱贫攻坚战。

  检验“三农”信息化建设成果,关键看农业、农村、农民能否“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政府应有序引导农民参与乡村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提出自己在生产、生活、经营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从而在政策上把农民被动接受信息服务产品,转变为农民提出实际需求,政府和企业量身打造满足该需求的综合信息服务产品,做到农村信息化真正为农民服务,最终实现十九大报告所提出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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