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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防伪渠道需进一步完善

时间:2018-03-13 07:00|来源:未知|编辑: 网友评论
  在近日召开的银监会新闻发布会上,银监会创新部主任李文红指出,银监会一直高度重视理财业务风险和监管问题,不断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监管框架。其中一项重要措施就是,指导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建立理财产品信息登记系统——中国理财网,初步实现了理财产品的全国集中统一登记和穿透式信息报送。投资者可通过在中国理财网输入完整准确的理财产品登记编码或产品名称,查询核实所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否为银行发行的正规理财产品,有效防范“虚假理财”和“飞单”。

  事实上,银监会早在2014年就提供了这一查询渠道。《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2014年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39号文)要求,银行发售普通个人客户理财产品时,需在宣传销售文本中公布所售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产品登记系统”的登记编码,客户可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查询产品信息,未在理财系统登记的银行理财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点击中国理财网“个人理财产品查询”页面,记者看到,每款产品除了标明产品名称、登记编码外,还注有发行机构、起始终止日、投资期限、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保本收益或非保本浮动收益)、运作模式(开放式净值型、封闭式非净值型)风险等级等信息。

  这一查询渠道无疑为投资者防范风险提供了一个良好渠道。

  然而,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不少投资者并不了解“中国理财网”这一查询平台。一位投资者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没想过查询银行理财产品真伪,以为在银行购买就不会有假。”同时,在各个银行网点,工作人员的推广提示也稍显不足,还有部分工作人员在记者询问“怎样查询理财产品真伪”时回答:“好像是有一个网站,不过我忘记叫什么了。”

  与消费者的“放心”和银行工作人员的“不太了解”形成对比的是,近年来银行员工违规销售理财产品,银行“飞单”事件频发,涉及金额往往较大,给投资者埋下了巨大的投资风险。

  此外,投资者通过这一平台只能查询银行发售的理财产品,近年来广受投资者欢迎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并未包含在内。虽然金融监管不断加码,但仍有一部分互联网金融机构未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托管制度,内部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增加了理财资金的安全隐患。尤其是不少P2P网贷平台以高利率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给投资者带来巨额损失。

  对于银行理财业务规范发展,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商业银行统一认识,主动作为,积极推动理财业务规范转型。一方面,进一步做好金融理财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对客户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防止误导销售;另一方面,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向投资者销售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财产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同时业内人士也表示,随着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日趋严格和细化,行业日渐向合规、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但当前五花八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对投资者的风险预判提出了更高要求,在监管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亟需将互联网理财产品防伪通道与银行理财防伪通道打通,为投资者的财产安全筑起一道扎实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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