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产经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理财新闻

一不小心又成了债市“韭菜” 已有328家机构被处分

时间:2018-03-26 10:08|来源:未知|编辑: 网友评论
  银行、证券、支付等行业监管层相继开出史上最大罚单,整治之风席卷金融市场。

  在债券市场,违规处罚力度和数量也明显升级。来自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的数据显示,去年共对113家(人)违规企业、中介机构和责任人进行自律处理。

  自律处罚代价有多大?

  和证券业、银行业动辄开出上亿乃至数十亿罚单不同,银行间债市是通过自律处分方式予以严惩。虽然不是行政处罚,但是别小看自律处分的威慑力,用业内人士的话来说,触碰底线的代价同样不菲。

  一、业务资格暂停

  “以业务资格暂停为例,看起来是暂停半年、一年就好了,之后就可以恢复业务资格,但实际上不少机构只要超过一个月不能做某一项业务,就很难留住相关团队的人才、骨干了。随意触碰规则底线的代价是很严重的。”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承销商人士告诉记者。

  被暂停业务的违约企业不在少数。仅去年一年内,交易商协会就对大连机床、中城建、春和集团、山东山水、亚邦投资和国裕物流等违约企业分别给予公开谴责、严重警告并暂停业务,对南通二建等定期财务信息披露屡次违规企业给予警告并暂停业务。

  从惩戒力度来看,公开谴责以及暂停一定期限业务等几类无疑是影响最大、最为严厉的。去年,交易商协会共对14家(人)次企业实施公开谴责,占比12%,与上年同期相比,实施次数占比明显上升。去年对9家发行企业暂停一定期限业务。

  二、发行人违规行为处分

  一家资管机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几年信用债券风险暴露增多,为防止“踩雷”,机构在投资信用债时,比较关注发行人的历史是否清白。对受到交易所或者银行间市场纪律处分的发行人,其发行的债券,机构投资就很谨慎。

  数据显示,2008年以来的所有被处分机构中,发行人数量接近270家,占比超过八成。

  2018年至今,已开出的3张自律处分单,均涉及发行人信息披露违规。

  被罚最多的是哪类机构?

  据了解,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募集资金使用违规、重大信息披露不合规等情形,近年来增多,且重大信息涵盖的类型越来越复杂。

  特别是随着违约的出现及信用风险暴露的增多,诸如持有人会议召开违规、应急处置相关工作违规、兑付公告信息披露违规等情形,开始出现并有所增多。

  交易商协会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年发行人违规情形以定期信息披露违规为主,给予处分53家,占比66%;资产抵质押、重大债务逾期、重大资产划转、减资以及破产等重大事项未及时信息披露14家,占比18%。

  不仅是发行人,最近几年,主承销机构、信用增进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公司,都有被自律处分的例子,其中不乏一些大行、大所,以及知名评级机构。

  去年,交易商协会加强对中介机构的自律查处,对联合资信屡次违反评级自律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主承销商信用风险处置不力等问题开展了自律调查。

  债券市场统一执法机制何时建成?

  虽然自律处分起到了一定威慑惩治作用,但是真正的惩戒效应还没有彻底形成。像去年至今连爆违约事件的丹东港,早在2013年就因未准确披露信息被通报批评处分。如今,从2013年到2016年发行的数只债券陆续到期后,有多只债券出现违约。

  在业内人士看来,对于一些恶意违约的企业,仅通过自律管理层面的处分是不够的,应尽早建立债券市场的统一执法机制,实现自律管理手段与行政监管手段、司法手段的有效衔接,以进一步提升监管效力和威慑力。

  市场相关人士呼吁,只有建立良好的债券市场统一执法机制,将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虚假信息披露等涉嫌违反《证券法》规定的案件移交证监会等行政监管机构,由其运用行政处罚手段进行查处。[page]分页标题[/page]

  将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对违法案件进行审判,大幅提高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的违法成本,才能真正对涉嫌违法犯罪机构及个人起到震慑的作用,维护债券市场的有效运行,保护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TAG
780*90 广告位
370宽 广告位
滚动播报
370宽 广告位
370宽 广告位
370宽 广告位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商务合作 QQ:2713090406

未经本站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中国互联网协会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中国文明网传播文明

Copyright © 2021 中国产经网 Twsp.net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 Powered by twsp.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