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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可交债需借力“专业专注”机构

时间:2018-05-30 21:56|来源:未知|编辑: 网友评论
  近期,市场上出现多起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债募集大体量资金的方案,提升了可交债发行热度。数据表明,旺盛的市场需求给予可交债发行人和投资人更多空间。随着可交债投资越来越被市场所认识乃至熟知,机构人士提醒,可交债投资的博弈性不断增强,投资者参与可交债投资需借助“专业专注”机构的研究能力。

  大手笔可交债频现

  近期,市场上不乏大手笔可交债发行,除招商蛇口控股股东招商集团上限为150亿元的可交债发行外,还有不少上市公司股东借助可交债形式在市场融资。

  例如,4月中国化学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中国化学工程拟以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公开发行可交债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顺利完成期限5年的35亿元公募可交债发行簿记工作。中鼎股份4月27日公告,控股股东已完成2018年非公开可交债发行工作,债券简称“18中鼎E1”,代码“117116”;本期可交债期限为3年,基础发行规模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方大炭素控股股东辽宁方大则拟申请发行规模不超过60亿元(含60亿元)的可交债。

  另外,一些港股公司股东对可交债融资工具的运用也是相当纯熟。港股红星美凯龙日前公告,收到控股股东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红星控股拟以其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票及质押期间产生的孳息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根据通知,此次可交换债券规模不超过150亿元,期限不超过6年,红星控股拟以其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此次可交债设定质押担保。

  还有一些股权拥有方和资金拥有方则通过框架协议等,打开双方在可交债发行上的想象空间。例如,5月16日,海航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可交换债券发行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双方将选择海航航旅旗下优质上市公司作为发行标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80亿元可交债。

  投资博弈加剧

  鹏华基金绝对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姜山表示,对于发行人来说,可交债为上市公司股东提供了一种新的流动性管理工具。一些上市公司股东因经营需要,出现资金短缺,但并不希望低价减持冲击市场,通过发行可交债,股东可以快速获得所需资金,无需在二级市场抛售股票,避免直接形成股价冲击,影响上市公司形象。对于投资者来说,可交债提供了新的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投资人同时获得了按照票面利率享受利息和按换股价格交换股票的期权,相比直接购买股票的风险更为可控,可交债更适合追求稳定收益的投资者。

  目前私募机构资金以及公募专户产品等都在积极参与可交债的投资机会。特别是在震荡市场环境下,可交债股债双性的特点适合平衡风险收益的投资者。不过,当下投资者对可交债项目的精挑细选程度明显提升。一家公募基金固收部门人士认为,股票二级市场波动持续,且债券发行主体的债务风险陆续暴露,可交债作为上市公司股东融资的一种方式,投资者一定要仔细看发行主体的负债率、行业属性、盈利能力、担保情况、偿债能力等。

  另外,当前可交债投资面临博弈加剧的问题。姜山指出,随着可交债案例的增多,发行人和投资者逐渐加深了对可交债的了解,其条款的博弈性增加。投资者需看清可交债质押担保比例、换股价下修条款、回售条款保护等更为细致的内容。不少机构建议,投资可交债需专业投研人员支持,借助专业、专注机构的投研能力,这样才能使投资者在回避风险的同时获得更为丰厚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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