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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首批申请人尝鲜租房落户 需符合人才条件

时间:2018-03-08 14:26|来源:未知|编辑: 网友评论

  天津(楼盘)北方网讯 :随着首个“租房落户”申请顺利提交,日前,在生态城就业并租房居住的张女士准迁证已经成功通过审批。据了解,自1月9日天津市公安局服务民生“双十条”引进人才“租房落户”政策推出以来,目前新区已经有四五位申请人尝鲜首批“租房落户”。

  今年2月,在生态城工作并租住房屋的张女士向生态城人口管理支队提交了“租房落户”申请,成为生态城申请“租房落户”的第一人。日前,她的准迁证已经正式通过审批,随时可以到生态城人口管理支队打印,并办理后续的落户手续。目前生态城人口管理支队已经收到了两三位申请人“租房落户”的申请材料。此外,公安塘沽分局人口服务管理支队也收到了相关的落户申请,并有不少人员前来咨询落户的相关事宜。

  据了解,“租房落户”政策并非租房就能落户,而是指人才引进租房落户,需要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年龄和学历条件。此外,“租房落户”政策还要求申请人具有本市的居住证、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

  塘沽分局人口服务管理支队李科长介绍说,新政策的实施将更加贴近民心,增加来津就业人员的归属感。特别是在原先的人才引进落户政策中,他们的户口需要落在人才市场或者企业的集体户口上,而现在可以直接落在租住社区的集体户口上,将更加便于他们就近办理相关事宜,也便于公办机关进行管理。

  生态城人口管理支队民警时垚介绍,一些企业人才流动大,以前刚刚靠人才引进落户,随后就流动到别的城市工作,造成人户分离。新政策将服务更多长期在津工作和居住的人员。同时他也提醒,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居住证地址须和租房地址保持一致,社保要求连续一年以上,不能断缴、补缴。

  人才引进条件:35周岁(含)以下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或45周岁(含)以下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居住,并取得《天津市居住证》,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申请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津名下合法产权居住落户;无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以申请在本人稳定居住的合法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落户的派出所需要和《天津市居住证》的派出所地址信息保持一致。与其他途径办理的集体户口一样,“租房落户”仅支持个人户口落在天津,暂不支持子女、配偶等亲属挂靠。(北方网编辑孙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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