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产经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房产动态

兰州:房企和中介拒绝公积金贷款将被严惩

时间:2018-03-14 08:05|来源:未知|编辑: 网友评论

  新华社兰州(楼盘)3月13日电(记者 屠国玺)兰州市最新出台规定,明确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企和中介,实施包括责令整改、公开曝光和暂停“网签”等多种方式的处罚。

  兰州市明确要求,房企在办理预售许可证时,应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同时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公积金中心提交合作申请。

  同时,兰州市要求房企,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因项目开发办理了土地抵押等原因强迫购房人申请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同时,也不得以“先申请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一年后可申请商转公贷款”等虚假承诺对购房人进行诱导,也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据了解,兰州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和公积金中心将对损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权益的问题进行查处。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企和中介将责令其整改,而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则将通过公开曝光、暂停其项目的网上合同签约业务、纳入企业征信系统的方式进行联合惩戒。

TAG
780*90 广告位
370宽 广告位
滚动播报
370宽 广告位
370宽 广告位
370宽 广告位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商务合作 QQ:2713090406

未经本站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中国互联网协会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中国文明网传播文明

Copyright © 2021 中国产经网 Twsp.net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 Powered by twsp.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