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产经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理财新闻

细数理财容易掉的三个坑

时间:2018-03-15 23:29|来源:未知|编辑: 网友评论
  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每年到这个时候,金融消费维权事件就会相对比较集中。记者近日通过多个渠道获得的信息来看,金融理财方面有代表性的投诉主要可以分为三类,这里面既有金融机构的服务不到位,也有消费者自身金融知识不足的原因。但无论从专业度还是从维权成本来看,消费者毕竟都处于弱势,因此金融机构可以提升服务的空间更大。

  还款延迟致逾期

  朱先生于2017年11月10日在某股份制银行“随借金”借款2万元。在还款日的前一天,朱先生通过信用卡APP还款本金加利息2万余元,却在两周后,收到了该银行客服打来的“随借金”催款电话。原来是朱先生把应还入随借金虚拟卡的2万余元,错还入信用卡,导致还款逾期,个人征信也可能留存不良记录。

  无独有偶,张先生对某股份制银行广东番禺支行投诉的原因和朱先生差不多。张先生称,因该行信贷经理在办理“公积金点贷”业务过程中,没有向他告知还款注意事项,导致逾期并产生不良征信记录。2017年2月,他在支行申请办理了“公积金点贷”业务,信贷经理以帮助查询贷款额度为由,帮他开通了一个直销银行账户。4月7日,张先生收到该银行推送的还款提示信息后,通过该银行手机银行上绑定的建设银行账号,向直销账号转钱还贷。却在4月9日晚上收到该银行发来还贷逾期的短信,此时,张先生才发现,此前转账还款没有扣款成功。

  张先生随后致电该股份制银行客服电话,才得知由建设银行向该银行直销账户转账需要“T+1”个工作日到账(非周末次日到账),导致来不及扣款。

  记者从多个渠道了解到,类似的还款延迟导致逾期的案例还不少,有的是消费者自身疏忽,也有的是银行提示不够。理财专家提醒,还款逾期造成的信用污点很难提前消除,对消费者后续的贷款影响较大。

  身份被冒用开卡消费

  近日,张先生对某国有银行投诉称,由于该行网点身份审核不严格,导致他人冒用其身份信息申领信用卡造成欠款逾期,并产生个人征信不良记录。张先生要求银行核销被冒领的信用卡,并消除个人不良征信记录。

  张先生于2017年11月26日拨打该行客服电话进行投诉。12月8日接到了该行工作人员的电话。该工作人员在电话中称逾期的信用卡的确是该行办理的,但工作人员强调此事不是银行的责任,银行所有的程序都是合规合法的,目前张先生已欠款一万多元,只有还清欠款,银行才会申请消除征信记录。

  张先生表示,2014年10月,他在江苏无锡不慎丢失了自己的二代身份证。但逾期的信用卡并非他自己申领,造成的欠款逾期是因为银行工作人员工作漏洞所致,为何要他来偿还?

  业内专家表示,相比贷款还款逾期,消费者身份被冒用开卡的板子就应该打在银行的身上了。消费者身份证丢失是无法预计的小概率事件,但是银行开卡是要求申请人本人面签的,很明显是银行审核不严。

  “理财产品”变保单

  王先生对某国有银行投诉,称2017年1月1日他爱人王女士去该行佳木斯市西林支行办理存款业务时,工作人员刻意欺骗、故意曲解保险条款,误导储户购买了新华保险的保险产品。

  王女士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支行工作人员向她推荐一款与银行合作发行的“理财产品”,称这款理财产品期限为5年,只要5年间坚持每年向该行账户存入2万元,每年可得到2400元的分红,5年后还有一定的利息,提前支取将扣除分红和利息,但不亏损本金。出于对国有大银行的信任,他爱人花了2万元购买该“理财产品”——新华惠鑫宝二代年金保险。

  第二日,王女士接到了新华保险的回访电话,被告知她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实为保险产品。王女士随即再次来到西林支行询问情况,并向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若是15年期的产品,那么自己就不再办理这个产品,要求银行退还本金。该支行工作人员却多次明确表示“如果连续存5年,5年后还可以取出本金和利息”。然而2018年1月4日,在第二次缴费前,王先生和爱人再次向支行工作人员核实是否5年后可以取出本息,却得到回复称15年期满后才能取出本息。因与银行员工此前的说法不符,夫妻二人决定退保,却和银行在退保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解决方案。[page]分页标题[/page]

  业内专家表示,王女士这个问题也不复杂,2016年5月13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就商业银行在代销业务中出现的误导销售、未经授权代理销售、私自销售产品以及与合作机构风险责任不清等问题进行规范。《通知》要求商业银行通过营业网点开展代销业务,应在专门区域销售,销售专区应具有明显标识,应根据相关规定实施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录音录像文件等代销业务文档。王女士可以向当地银监局消保处投诉,要求银行提供当时的录音录像,如果确实是银行工作人员误导,那么责任自然应该银行承担。

  (原标题:细数理财容易掉的三个坑)
TAG
780*90 广告位
370宽 广告位
滚动播报
370宽 广告位
370宽 广告位
370宽 广告位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商务合作 QQ:2713090406

未经本站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中国互联网协会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中国文明网传播文明

Copyright © 2021 中国产经网 Twsp.net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 Powered by twsp.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