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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房屋应急解危资金 房管局可启动应急程序

时间:2018-03-15 23:29|来源:未知|编辑: 网友评论

  天津北方网讯 :当小区出现局部屋面和外墙渗漏、外墙脱落等受益范围、责任人无法界定的状况,或对突发电梯故障、排水管道破裂漏水束手无策时,市国土房管局新近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可以帮到大家。

  小区出现局部屋面和外墙渗漏、外墙脱落等情况是很多小区居民都遇到过的,往往这种情况的受益范围、责任人无法界定。再有突发电梯故障、排水管道破裂漏水等情况也会影响业主正常使用甚至居住安全,这样的事情如果发生,有什么更好的处理方法呢?新近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区房管局应向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下发告知书,督促其及时申请应急解危资金进行维修。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仍不及时申请维修的,由区房管局启动应急抢修程序组织维修。竣工后区房管局应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业主共同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从该物业项目的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中列支抢修费用。针对应急资金申请中物业服务企业不及时履职的要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诚信考评中体现不良记录,以进一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职尽责。

  如果在申请使用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过程中,遇突发影响业主正常使用和住用安全等紧急情况的,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险、排除妨害。

  据了解,区房管局在接到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物业项目现场查勘,出具核实意见,留存影像资料。应急维修工程竣工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组织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北方网编辑孙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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