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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投靠津籍子女可落户 可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时间:2018-03-15 23:29|来源:未知|编辑: 网友评论

  天津(楼盘)北方网讯 :截至去年末,本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有157.6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例为10.13%,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如何更好地照顾老年人,成为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大事。记者从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为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本市制定了《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外地户籍老年人投靠本市户籍子女,实行落户的具体条件。

  现在,人们的工作流动性大,背井离乡在天津打拼的中、青年人有不少。很多在天津安顿下来的子女愿意接父母来同住。那么,外地户籍的老人,能否落户到天津,享受与天津老人同等的待遇呢?这次制定的方案,明确提出:外省市户籍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已办理退休手续,投靠子女在本市连续居住满5年,子女均为本市居民户口(申请落户人员子女中有符合国家规定家属随军条件的现役军人或已出国定居注销户口的,不受子女户口均在本市的限制),在本市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在本市落户,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

  为了提高每个家庭的孝老意识,本市还要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倡导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鼓励城乡社区定期上门巡访独居、空巢老年人家庭,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制定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支持政策,倡导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弘扬社会正能量,鼓励老年人自愿量力、依法依规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改善自身生活,实现自我价值。

  为了方便老年人的生活,本市推进老年宜居社区、老年友好城市建设。统筹规划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整合利用和功能发挥。支持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备康复护理设施设备和器材。支持适老住宅建设,推进老年人住宅进行适老化设施改造,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北方网编辑孙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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