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产经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理财新闻

互金专项整治办 “现金贷”冒出四类新违规

时间:2018-06-14 01:04|来源:未知|编辑: 网友评论
  备受关注的现金贷市场监管还在步步收紧。近日,一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互金专项整治办”)下发的《关于提请对部分“现金贷”平台加强监管的函》传出,互金专项整治办指出了四类新出现的现金贷违规情况,消费者也要对这四类违规行为多加小心。

  据了解,互金专项整治办5月底下发《关于提请对部分“现金贷”平台加强监管的函》,其中有一个附件《现金贷花样不断翻新“偷天换日”逃避监管》点名了新出现的四类违规情况:

  其一,手机回租形式放贷。如乐回租平台,先以评估价格(即借款金额)回收用户手机,然后将手机回租给用户,并与客户约定租用期限(即借款期限)和到期回购价格(即还款金额)回购价格高于回收价格部分以及相关“评估费”“服务费”即借款利息。

  其二,贷款过程中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抬高利率。部分平台强行要求贷款客户办理会员卡、高价购买商品等,变相抬高利率。如“M09信用钱包”会员卡价格199元,有效期7天,如用户借款2000元,14天需还款2028元,名义年化率36%;如算上购卡成本,实际年化率高达291.9%。

  其三,故意导致借款人逾期,收取高额逾期费用。相关平台未自动扣划借款,借款人主动将钱打给平台还款失败。贷款逾期后,平合恢复正常,电话通知其逾期,收取很高的逾期费用。

  其四,通过虚假购物再转卖发放贷款。如51闪电购等平合引入虚假购物场景,用户下单购买商品,但无需支付货款,直接申请退款或转卖变现,转卖成功后即可获得资金; 平台赚取延迟付款费和转卖撮合费用。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目前这份文件已经下达地方各部门。6月4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变相收取砍头息的风险提示函》,该文件中提及的出售会员卡、会员服务等形式即是上述《关于提请对部分“现金贷”平台加强监管的函》点名的四类情况之一。

  据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的《中国现金贷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11月19日,中国正常运营的现金贷企业有2693家。
TAG
780*90 广告位
370宽 广告位
滚动播报
370宽 广告位
370宽 广告位
370宽 广告位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商务合作 QQ:2713090406

未经本站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中国互联网协会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中国文明网传播文明

Copyright © 2021 中国产经网 Twsp.net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 Powered by twsp.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