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产经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理财新闻

福利!除了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 这些也能帮你减税

时间:2018-06-22 00:59|来源:未知|编辑: 网友评论
  个人所得税修正终于要尘埃落定了。据新华社报道,6月19日,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

  这也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人民日报评其为“一次根本性变革”,主要变化如下:

  (1)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2)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3)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4)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关于这次税改,相信大家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起征点的提高。

  那么,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你能少交多少税?

  起征点改为5000元,个人月应纳税所得额原先在3500元~5000元的群体会受益,毕竟对三、四线城市来说,尤其是收入较低地区,大部分人群的收入还是在该区间,只是,影响可能不是很大。按照现行的累进税率,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的部分,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少缴纳个税45元:(5000-3500)*3%=45。

  如果月薪1万元,除去2000元五险一金,按照3500元的起征点来算,你需要缴纳345元的个人所得税:

  8000-3500=4500

  1500*3%+3000*10%=345

  而如果按照5000元的起征点来算,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95元:

  8000-5000=3000

  1500*3%+1500*10%=195

  节省150元。

  11项征税内容大变革:4项纳入综合征税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11项内容。

  本次改革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居民个人按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同时,适当简并应税所得分类,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调整为“经营所得”,不再保留“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该项所得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并入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按照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增加多项专项附加扣除

  对于工薪阶层来说,除了此前的五险一金可以免征个税外,未来还将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称,税政策颇受关注,最核心的地方就是提高了个税起征点和增加了扣税的内容,本质上是降低成本的政策思路体现。从此类政策内容可以看出,未来对于纳税人的各类收入和纳税等生活会带来较为显著的影响。

  此次提案中,也提到了房地产领域的两类税收抵扣的概念,即租房的成本和房贷的成本。其中,房贷利息抵扣个税无疑对工薪阶层影响很大。房贷利息抵扣个税,是先将房贷“月供”中的利息作为税前减除项扣除,对扣除后的收入部分课以个税。

  东兴证券研究指出,房贷利息作为家庭的一项重要支出,房贷利息抵扣个税是发达国家减轻中产阶层负担的重要手段。尽管各发达国家房贷利息抵扣个税的方式有所不同,但是房贷利息抵扣个税已是国际化个税制度改革的趋势。

  在我国,一线城市的生活成本要远高于二三线城市,因此房贷利息抵扣个税将明显受益一线城市的中产阶层。 据调查,即使在二三线城市房贷利息支出也占据居民支出的主要比例。[page]分页标题[/page]

  此外,为堵塞税收漏洞,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拟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TAG
780*90 广告位
370宽 广告位
滚动播报
370宽 广告位
370宽 广告位
370宽 广告位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商务合作 QQ:2713090406

未经本站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中国互联网协会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中国文明网传播文明

Copyright © 2021 中国产经网 Twsp.net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 Powered by twsp.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