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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锅没那么容易了,互金协会要求P2P变更股东应在48小时内公示

时间:2018-08-22 02:10|来源:未知|编辑: 网友评论
  8月20日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向会员机构下发了《关于加强对P2P网络借贷会员机构股权变更自律管理的通知》,要求网贷会员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变更后48小时内,应在平台网站、手机应用等官方互联网渠道显著位置,以及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向公众进行披露。

  另外,网贷会员机构应于实际控制人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生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函告协会,函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股东的基本情况、出资来源、对存量已撮合未到期网贷业务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风险分析、对持续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风险分析等。

  最后,对于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网贷会员机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表示,将视情况重新审查其会员资格。

  此前,总有一些平台在出事前,默默的更换股东代表,法人信息,以此甩锅,中国互金协会这一举措虽然没办法从根本上杜绝这一举措,但当平台公示变更股东信息的时候,投资人不会像以前那样后知后觉,也可以根据股东身份信息往下查是否有异常。

  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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