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产经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理财新闻

私募基金试水电子签约 推广普及仍需多方共识

时间:2018-08-31 23:14|来源:未知|编辑: 网友评论
  近期,私募界传来一个好消息: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首单电子签约私募基金产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成功。而其实早在今年3月,就有私募管理人在妥妥递私募综合服务系统上完成了行业内第一单私募基金电子合同的签订,并于3月26日使用此电子合同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基金产品备案。这意味着,私募界有了一个打击“萝卜章”、杜绝“阴阳合同”的利器——电子合同。

  据了解,电子签约不仅能有力“打假”,还能把私募基金从以往反复寄送、多方轮流签字的繁琐程序中解放出来,从原来耗时7-10天缩减为使用电子签约后的40分钟左右。而且,签约数据高度高密且不可篡改,假如发生产品纠纷,还可以把当时各方立下的“证据”摆到台面上,谁也不能踢皮球、不能抵赖。据了解,监管部门今年还把推动私募基金行业电子签约方式列为2018年重点工作。

  听起来,电子签约就像一张“照妖镜”,甭管什么妖魔鬼怪都得现行。可是这个新事物在实际的推行过程中并不那么顺利。多个私募基金机构向记者反映,实际上整个基金产品的认购过程涉及到许多签字程序,该电子合同只能保障基金产品合同的真实可靠,还有许多环节依然需要面签;此外,私募合同涉及到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投资人以及备案机构,必须要在多方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才能真正推进,这成为目前的主要障碍。

  痛点:合同存储难 面签程序繁琐

  据了解,在中证报价系统电子签约私募基金产品的产品类型是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宁波美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而在妥妥递上完成电子签约的是成都一家投资咨询公司——成都社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事实上,关于私募基金合同的乱象问题,记者从业内人士方面了解到,协会已在较大程度上避免乱象的发生,比如要求上传“双录”(录音、录像)视频,即从私募工作人员读一份双录的风险知情给投资者听,投资者根据情况回答,直至投资者签风险揭示书和合同内容,把整个过程录制下来、上传协会,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016年出现过几单合同乱象,这虽然不经常发生,但偶尔也会有。”深圳一私募基金人士告诉记者,由于投资者需要签署的合同太多,很可能并不清楚其中是否夹杂着“抽屉”合同。此外,私募工作人员有可能在私下向投资者保证一定收益率,这种情况是防不住也管不住的。但是电子合同由于在网上留有痕迹,万一公司有所违纪,则较容易查出。

  此外,私募界还一直存在一个痛点,就是私募基金产品合同的保存问题。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2.41万家,管理备案的基金产品多达7.48万只,总规模高达12.79万亿元。如此庞大的产品数量背后有大量的纸质合同,而按照监管要求,基金合同要存储20年以上,且不说合同印刷、归档存储等综合成本高企,如何完好无损的保存也是个问题。

  “许多投资人不在当地,我们要反复地寄送,客户签字字迹不一样都不行,还有可能不是客户本人的签字,或者签得不是很规范要重新签,特别麻烦。”深圳一私募并购基金负责风控的人士告诉记者。

  破题:打破信息不对称提升合同可信度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目前私募基金对电子签约的需求比较大,市场上也有多家公司提供相关的服务。“最重要的是打破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合同的可信度。”妥妥递科技CEO李中告诉记者,妥妥递从2016年下半年就开始做电子合同,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在销售、募集时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纸质合同此前出现过一些合同流转过程中被篡改、甚至冒充签字、萝卜章等问题,各方均有风险。”李中说。

  国信证券方面书面回复指出,电子合同从四个方面提升了合同签署过程的有效性:第一,电子签名后的文件不可修改,一旦被篡改,验证电子签章就会提示文件被修改;第二,电子合同均以碎片化方式存储并进行多地备份,传输环节加密处理;第三,合同仅经手必要签署方,防止客户及交易信息的泄露;第四,数字证书经电子签署后不可抵赖,具有法律效力。[page]分页标题[/page]

  而作为行业内首批参与私募电子合同试点的券商,国泰君安资产托管部也表示,私募电子化模式完成产品销售极具推广意义。私募电子合同系统将投资者身份认证模块、销售适当性模块、电子合同签约模块等销售环节无缝衔接,保证各方的真实意愿表达和产品信息的透明、对称、真实,让“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另外,管理人还可以对较高风险的产品选择“双录”功能,通过在线方式,对投资者充分揭示相关风险,增强产品销售的严肃性,进一步提升证据留存能力。

  顾虑:需多方达成共识

  那么,电子签约形式能否大面积推广?多家私募表示虽然看好,但仍有所担忧。私募排排网合规部副总监温志飞对记者表示,客户对电子合同持普遍开放的态度,但目前采用的比例还不是很高。“我们一直在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有民营的、也有半官方的,在技术上都比较成熟,但更多是涉及到行业的特点而没有顺利推进。”温志飞表示,私募合同的主流是三方合同,即投资人、托管人及管理人,此外还需要在中基协备案,就涉及到四个方面了,需要多方的衔接,如果大家没有就电子合同标准达成共识,那就没法推进了。他表示,这是目前推进电子签约的主要障碍。

  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机构汐泰投资目前已经与部分产品合作渠道签订了使用电子合同的协议,但其负责人坦言,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目前仍然以纸质版合同为准。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主要出于两点考虑:第一,面签合同时,除了产品合同是电子版,其余签约配套资料,比如风险揭示书、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CRS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等仍然是纸质版资料;第二,产品合同电子化,并不能取代适当性要求的面签合同及“双录”的留痕功能,管理人仍然需要与客户通过在线下面对面进行完成。因此,从时间及成本上,并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

  “由于电子合同在私募行业是新生事物,目前在起步阶段,据我们了解,高净值客户目前的接受度并不是很高。我们作为管理人在电子合同安全性方面存在一定的顾虑。”不过,该负责人也希望随着电子合同的规范化发展和普及,在风控和运营的角度,都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管理人、托管人等相关当事人的利益,降低成本及提高运作效率。
TAG
780*90 广告位
370宽 广告位
滚动播报
370宽 广告位
370宽 广告位
370宽 广告位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商务合作 QQ:2713090406

未经本站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中国互联网协会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中国文明网传播文明

Copyright © 2021 中国产经网 Twsp.net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 Powered by twsp.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