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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证监会推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

时间:2018-09-12 11:32|来源:未知|编辑: 网友评论
  为加强对信用评级行业统一监管,推进债券互联互通,央行和证监会昨日联合发布2018年第14号公告,就逐步统一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评级业务资质、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管和监管信息共享、推进信用评级机构完善内部制度,统一评级标准,提高评级质量等进行了规范。

  《公告》的核心内容在于推动银行间和交易所两大债券市场评级业务资质的逐步统一。按照规定,已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评级业务的信用评级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在交易所债券市场或银行间债券市场同时开展评级业务。央行、证监会和交易商协会将设立绿色通道实现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业务的资质互认。

  《公告》鼓励同一实际控制人下不同的信用评级机构法人,通过兼并、重组等市场化方式进行整合。整合前信用评级机构发布的评级结果仍可继续使用,并由整合后的信用评级机构履行跟踪评级、信息披露等义务。整合后的信用评级机构应当统一评级技术方法、评级业务规范、评级标准和评级报告等内容。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同时开展业务的信用评级机构应当统一评级标准,并保持评级结果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在两个债券市场基础制度建设逐步统一的同时,强化两个市场统一监管和处罚也是债市改革的一大方向。

  《公告》表示,加强对用评级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信用评级行业监管信息共享。央行和证监会通过现场及非现场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交易商协会和证券业协会有权对信用评级机构开展自律调查,必要时可以对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联合调查。

  东方金诚评级副总监俞春江对记者表示,《公告》的发布,标志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由于历史的原因,相对分割的债券市场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促进了我国债券市场蓬勃发展,不同债券市场在准入、信息披露、存续期管理方面的差异也逐渐暴露出弊端,统一债券市场监管的呼吁已经存在多年,这次是对金稳委会议精神的具体落实。在评级机构准入标准事实上趋于统一和互认的基础上,央行、证监会、交易商协会要组成对评级机构监督管理的“一致行动人”,采取联合行动,相互共享信息,充分发挥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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