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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控股股东持股新增冻结,合计被冻结2.44%-时讯-

时间:2021-12-30 13:31|来源:|编辑: 网友评论

12月28日,阳光城(000671.SZ)发布公告称,12月2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的告知函,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此次冻结是华夏银行因申请财产保全所致,合计冻结9903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39%。其中,福建阳光被冻结8243万股,东方信隆被冻结1660万股。

截至公告日,阳光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被冻结1.01亿元,占其持股的15.43%,相当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44%。

阳光城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告称,阳光集团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相关问题尚在进一步处理中,有可能面临诉讼、仲裁、资产被冻结等不确定事项。

今年三季度以来,阳光城利润大幅下滑,该公司忙于寻求债务延期,近期又在寻求对高管降薪缓发等。

今年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4.01亿元,同比下降18.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9亿元,同比下降11.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52亿元,同比下降274.27%。

来自公司第二大股东泰康人寿的两名董事陈奕伦、姜佳立在股东会上投出反对票,并要求管理层对经营恶化进行合理解释。

为暂缓流动性压力,寻求美元债延期,11月1日,该公司对外发布公告,拟就旗下3只美元债券进行要约交换,并就债券契约修订进行同意征求。此举意在改善流动性、避免债务违约并保留认沽权,从而稳定企业运营。

11月11日,阳光城发布公告称,公司申请变更“18阳光04”和“20华济建筑ABN001优先”的兑付方案。

另一方面,控股股东加快质押股份。12月1日,阳光城公告,11月26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给稠州商业银行福州分行的1200万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该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89%。

阳光城自救的同时,第二大股东选择出售股权套现。12月27日,泰康人寿及泰康养老与沧州泰禾建材有限公司(下称泰禾建材)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泰康人寿及泰康养老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阳光城7.41%股份,其中泰康人寿转让4.46%股份、泰康养老转让2.95%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的单价为3.05元/股(含税),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约9.36亿元(含税)。这一股份转让单价较泰康受让股权时已经“腰斩”。

本次股权转让前,泰康人寿、泰康养老及其一致行动人泰康资产持有阳光城13.46%的股份。股权转让后,泰康人寿的持股降至3.99%,泰康养老则不再持有阳光城股份,泰康资产管理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持股仍为0.007%。

截至发稿,阳光城每股为3.05元,跌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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